回望百年,税收发展始终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辉煌历史紧密相连、同频共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税收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税收都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分配职能凸显,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日益发挥。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坚持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既保证了军政需要,又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改革开放时期,两步“利改税”营造了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税收信息化建设大踏步前行,税收法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事业蓬勃发展,“十三五”期间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
税收始终服务发展大局。税收事业始终与我国发展进程和关键节点相契合,有力促进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简并和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等,到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再到2020年出台7批28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项项为市场主体减负的税费政策接连出台,为千千万万企业减轻负担,增加其创新创业的底气和信心。实践证明,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治国理政的重要基础,税收工作必须始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才能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
税收始终遵循为人民服务。税务部门始终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坚持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从1987年开出第一张电脑税票,到2016年手写发票退出历史舞台,再到如今通过手机小程序轻松开具电子发票,开票方式的变迁,见证了纳税服务越来越省心、贴心。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部门不断改进纳税服务,集成式、体系化、持续性推出新的服务举措,大幅压缩办税时间,提高办税便利程度。实践证明,税收工作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才能使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的满意度与获得感不断增强,赢得广泛认可。
税收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税务部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激发推动税收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创新税收工作思路,更加注重求新、全面、平衡、充分、法治、开放,及时调整、完善、更新税收现代化的建设目标、任务内容,坚持税收制度改革、征管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统筹推进,持续推进税收改革。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规划,2025年将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才能持续推动税收现代化一往无前。
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在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之路上奋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