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瑛2009年当选“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改革先锋”“最美奋斗者”“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王瑛,1961年出生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小金县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童年的艰苦生活让她对人民群众有着质朴的爱。1982年,从西南民族学院毕业的王瑛,来到四川省巴中县工作。在这片被红军鲜血浸染的革命热土上,她感受到信仰的力量,坚定了自己对党的事业的忠诚。
王瑛上任南江县纪委书记后不久,就遇到了一件棘手的案子。2003年3月,南江一名在“扫黄”中被拘留询查的年轻女子,在一派出所留置室内自杀。一个月后,一封举报信转到县纪委,信中举报派出所某民警在办案中玩忽职守、致人死亡,却逍遥法外。
王瑛和同事们努力排除干扰、克服困难,日夜奋战,连续5天5夜几乎没有睡觉,与主要涉案人员反复谈话,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最终,10多名涉案人员全部受到法律制裁和党纪政纪处分。
群众的冷暖疾苦是王瑛时时刻刻的牵挂。她为住房与耕地被河隔在两岸、每天只能赤脚过河到对岸种田的洋滩村村民,建起一座铁索桥;用自己获得的2万元奖金资助贫困的农村孩子读书;为一名住房困难的抗美援朝老兵来回奔波,最终帮助购置了一套90平方米的新房……
2006年7月,奋战在抗旱救灾一线多天的王瑛意外晕倒,被送到医院检查后发现,她已是肺癌晚期。此后的两年零四个月里,除去10多次化疗,王瑛有194天都在抗洪抢险、抗震救灾和案件查处现场。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正在重庆接受化疗的王瑛中断治疗,一路颠簸500多公里赶回南江,立刻带领县纪委的干部奔赴救灾一线,确保国家的救灾款物发放到位。2008年11月,因过度劳累,病情恶化,她在前往医院治疗的途中不幸去世。许多干部群众听说后自发从各地赶来送行,悼念人群在殡仪馆外排起长龙。
2009年,王瑛入选“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此外,她还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改革先锋”“最美奋斗者”“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