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润一方土地、养育沿岸百姓的“母亲河”“母亲湖”被人们深深眷恋,成为故乡记忆的重要载体。
这几年,随着长江保护修复、渤海综合治理、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全面推进,随着河长制、湖长制在全国推开,碧水保卫战取得重要进展,百姓身边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明显增多。截至2020年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2914个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8.2%,长江干流近年来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体。2020年1—12月,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3.4%。可以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长期任务,要久久为功。正在8省份进行的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及部门对当地母亲河、母亲湖保护和治理不力现象仍然存在。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布的情况,江西南昌市有关部门对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重视不够,据测算,去年南昌每天超过50万吨生活污水未收集直排进入城市河道、湖泊和赣江;云南保山市隆阳区每天约4.5万吨污水直排东河,致使东河水质恶化为劣Ⅴ类;广西崇左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6.7%,在黑臭水体整治中敷衍应付,上报国家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的5个池塘有4个被填平……这些典型案例暴露了一些地方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也让人们看到了治水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发展全局,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明确要求“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到强调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从在云南洱海边殷切叮嘱当地干部“立此存照,过几年再来,希望水更干净清澈”,到要求让山西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视察河流湖泊,做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2015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实施,确定10条、238项有力措施,并逐一落实到具体牵头部门及参与部门,政府、企业、公众形成合力,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这场硬仗。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情况说明,在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的同时,水污染防治还存在着问题和短板,一些地方发展过程中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包括水污染防治在内的各种环境问题治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加强水污染防治,需要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需要扎实做好源头管控,特别是对排污企业加强监管,促使排污单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需要倍加重视保障生态用水,把生态用水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满足重要水体的生态用水底线需求。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要求。接下来,我们更应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让母亲河、母亲湖永葆生机活力,让绿色成为发展的底色,铺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力度,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建成既有深厚物质基础也有怡人生态环境的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