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莞市牢牢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坚定扛起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助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2020年,东莞市如期夺取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胜利,在“十三五”时期实现圆满收官。
色发展深入推进
东莞市坚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不动摇,实施严格的差别化环境准入管理,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速绿色“智造”产业发展,推动企业环保绿色化循环化水平不断提升,单位GDP水耗、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和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实现了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2020年,全市两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稳定达标,7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57.1%,劣Ⅴ类断面实现清零;城市建成区22条黑臭水体消除黑臭,实现好水更好、差水变好。
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升至91.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3,比2017年改善19.3%,6项大气污染因子全部达标,其中,PM2.5浓度比2017年下降29.4%。
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态,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90%以上。
治理能力有效增强
“十三五”时期,新建污水管网1.2万公里,累计建成1.3万公里;新扩建污水处理项目18个,污水处理能力从258.5万吨/日提升至373万吨/日;危废收集处置能力达57.49万吨/年,生活污泥处理能力达2710吨/日(含910吨/日应急能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1.2万吨/日,实现新增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
法治建设取得进展
东莞市颁布实施2部地方性法规。改革监管执法体系,出台加强监管执法重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实施意见,提出74项工作举措,推动落实七大方面改革。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9650.2亿元,五年平均增速为6.5%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1万元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总数6381家,为2015年的6.5倍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突破1万家,比2015年翻一番
●先进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从47.0%提升至54.2%
●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规模持续扩大
(以上为“十三五”期间数据)
●化学需氧量减排比例30.3%
●氨氮减排比例18.2%
●二氧化硫减排比例16.18%
●氮氧化物减排比例9.66%
●万元GDP用水量降低36.6%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0.5%
●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1%
●“散乱污”企业整治超5.6万家
(以上为“十三五”期间数据)
东莞市因地制宜、干在实处,在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过程中,形成“四动四新”的东莞治污模式。
高位推动,系统构建责任新格局
连续4年高规格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建立“1+N”治污政策体系。出台全市治污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及各年度、各专项工作方案,颁布生态环保政策文件近90份。
建立上下联动指挥体系。建立市级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和三级治水指挥体系(市级—流域现场—镇级)。
建立污染攻坚考核督导体系。设立市镇村三级河长,由市与镇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定出“时间表”;成立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执行力督导工作组,追责问责环境污染防治相关单位18个、责任人员309人次。
目标带动,精准实施治污新举措
开展碧水攻坚战。对4大重点流域实施治理,采取多种方式拓展投融资渠道,全市污水工程投入约712亿元、超600个项目;公开招聘100名治污工程专业人才,充实各镇街治污技术力量;优化治污工程审批手续,审批时间缩短3个月。
开展蓝天保卫战。推动能源、产业、交通三大结构调整,全面启动21家企业自备电厂煤改气,整治VOCs企业1万余家,实现公交车100%纯电动化。
开展净土防御战。启动全市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投入5000万元完成3个土壤修复试点示范工程。
开展固废污染防治。对1.7万家危废产生单位实施规范化管理,对1187家重点涉废企业开展固废专项整治;基本实现全市医疗废物统一收运处置。
技术驱动,科学赋能监管新手段
强“智库”支撑。聘请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暨南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设计院等机构的专家团队提供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
强技术帮扶。每年邀请专家逐一为各镇街(园区)开展治理问诊,VOCs专家帮扶小组“点对点”检查帮扶。
强信息建设。建立1个监管调度指挥中心、1个污染防治攻坚战综合管控平台、47个业务及应用信息系统平台与1万多家污染源在线监控联网。
强环境监测。建立“46+2”站点及128微站的大气自动监测网络、“14+1”站点及86微站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
各方联动,依法开创共治新局面
推进环境监管执法改革。实行生态环境监管与行政处罚分离,调配市级现有编制人员下沉镇街一线,组建1288人的“专职+专业”专管员队伍,扩大“双随机”抽查范围,建立监管执法每月排名机制。
深化行业整治。开展环保专业基地、造纸行业、金属表面处理行业、零散工业废水行业、全市污染企业等五大行业企业专项整治。
实施有奖举报。全面推广实施《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
强化区域合作。建立深莞惠、穗莞环保合作机制。
加强环境调控。编制“三线一单”,实施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深化“放管服”改革。
凝聚治污共识。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持续举办环境文化节等活动,全民参与治污氛围日益浓厚。
“十四五”时期,东莞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严格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和碳达峰工作
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水生态环境、海洋生态环境、土壤污染防治、环境信息化等专项规则,大力开展碳达峰分析研究,制定全市碳峰值目标以及实现碳峰值的对策路径,探索适合东莞市的低碳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深入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努力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
认真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相关方针要求,以建设美丽湾区为引领,探索与周边城市在打造生态防护屏障、推进城市黑臭水体环境综合整治、加强低碳发展及节能环保技术的交流合作和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方面构建合作机制,助推大湾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突出以降碳为源头治理,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牵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牢牢把握“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加快推进“三线一单”落实落地。着力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体系,着力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大力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培育高质量发展绿色增长点。
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以“保好水、治差水、消隐患、补短板”为工作要求,全面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缺口,不断完善市政污水收集网络,推进源头雨污分流改造,着力提升源头污水收集率,全面开展污染内河涌“剿黑消劣”攻坚行动和美丽河湖建设工程,强化海洋污染综合治理,到2021年底实现消除市域内全部黑臭水体、70%内河涌消除劣Ⅴ类。深化空气质量改善行动,加强PM2.5和O3协同控制,深入开展VOCs综合治理,强化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管控,确保2021年全市空气质量稳定达标,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稳步推进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深入开展生态环境背景值调查,按“无废城市”的标准和要求,构建东莞市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
加快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立完善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环保格局”,构建多元环境治理机制,创新资源环境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数据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