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8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二次委员长会议28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向会议作了关于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关于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关于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关于修改教育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汇报,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等9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汇报,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汇报,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汇报,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汇报。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提出了相关草案修改稿、决定草案。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业遂向会议作了关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的协定〉补充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成立平方公里阵列天文台公约》审议情况及批准条约的决定草案代拟稿的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向会议作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汇报。
委员长会议决定,将上述草案修改稿、决定草案等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