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如今已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这背后,得益于厉行法治的久久为功。2011年5月,醉驾正式入刑,10年来我国持之以恒对酒驾、醉驾进行严格执法,据统计,2020年醉驾比率(每排查百辆车的醉驾比例)比醉驾入刑前减少了70%以上。
对酒驾、醉驾“零容忍”,就是对生命与安全的珍视。酒驾、醉驾行为威胁着驾驶员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更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巨大危害。随着我国现代化、城镇化的迅猛发展,汽车和驾驶人快速增长、出行频率大幅增加,酒驾、醉驾事故的发生概率也随之增加。面对人民群众对于出行平安、交通安全提出的更高要求,每预防一起潜在酒驾、醉驾事故,都是在让那些鲜活的生命免于伤害、那些幸福的家庭免受侵害。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在酒驾、醉驾的治理上,“醉驾入刑”以来,执法司法机关将法律挺在前面,以法律为唯一标准,严格公正执法,划出了法律的红线,捍卫了法治的尊严,既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有力遏制和震慑,也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严格公正执法司法就是最好的法治动员和宣传,如今为酒驾、醉驾说情、打招呼的现象基本绝迹,敬畏法律、遇事找法逐渐成为群众自觉行为和社会广泛共识。由此可见,“醉驾入刑”的法治指引和持续不断的从严整治,有力促进了全民规则意识和文明意识整体提升,法治权威日益赢得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不过,酒驾、醉驾治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依然有一些顽瘴痼疾亟待清除。随着汽车日益普及,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大幅攀升,但依法驾驶、文明驾驶的习惯还不够牢固。特别是考虑到酒驾、醉驾的反复性、顽固性和长期性,要巩固当前的治理效果更需要依靠法治手段,让每一个人树立并夯实法治意识、规则意识、生命意识、责任意识。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10年来,在全国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酒驾醉驾治理成果初步显现,不过其中同样还存在酒驾及醉驾案件总量保持高位、如何充分考虑醉驾犯罪附随后果、完善醉驾案件行刑有效衔接等问题,依然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应当看到,坚持不懈严厉整治酒驾、醉驾是维护法治连续性、稳定性的必然要求,在完善相关治理的过程中,仍应保持酒驾、醉驾的打击整治力度,避免因法律和执法的不稳定而影响法治的权威、降低执法司法效果。只有保持定力、坚持不懈,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酒驾醉驾治理,才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对法治的信心,为人民群众营造出行更平安、交通更安全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