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记者采访了几位全国人大代表。
——编 者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慧:
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知法才能懂法、守法,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民法典颁布以来,法律工作者积极发挥普法主力军的作用,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积累了普法宣传经验。普法不是一日之功,必须抓住重点环节,促进普法宣传的常态化,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是要积极整合律师等专业资源和专业力量,结合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有针对性做好普法工作。二是要加大精准宣传力度,结合政府、社区、村居、学校、企业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加大对规则意识的培养。从孩子抓起,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点滴抓起,做到润物细无声。三是要在日常接待群众、企业法律咨询和提供其他法律服务时,及时进行普法宣传。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让更多社会组织参与调解,让群众在一个个矛盾纠纷解决过程中,了解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素养。
(本报记者 杨文明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唐山市政协副主席王连灵:
传承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新的时代特点相对接,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其时代特色,让其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首先,要开展扎实研究,深刻全面剖析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将其中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充分挖掘出来,为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其次,要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的保护,做好古籍普查、修复和整理出版工作,加强古籍数字资源开发,创新宣传推广方式,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传下去。
再次,要强化对法律文化历史遗迹的保护,弘扬其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要善于使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载体,创作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文艺作品,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公众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认知度。
(本报记者 史自强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徐云波:
用法治文艺根植信仰
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好的文艺作品能够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人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坚定“四个自信”,高度重视法治文艺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通过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让人民群众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中接受法治教育、根植法治信仰。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以创作生产优秀法治文艺作品为重点,以建设涵盖“报、网、端、微、屏”等平台的法治全媒体传播体系为依托,将法治与文化、文艺结合起来,通过精心创作、精准传播,用多种艺术表现形态,把法治文化的精神内涵展现出来、弘扬开来。大力推动法治文艺作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基层,让法治精神的种子在人民群众中特别是青少年群体中落地生根,从而凝聚法治共识,筑牢法治根基。
(本报记者 何 勇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琼结县拉玉乡党委副书记扎西江村:
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强化法治文化宣传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是全面推进法律知识普及,弘扬宪法精神、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的重要载体。为了使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来,应多措并举着力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一是统筹利用好目前已有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阵地。二是切实加强对乡村区域治理法治状况的研究,深入分析当地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立足实际,有针对性地建设法治文化阵地,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手段。三是加强学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青少年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本报记者 鲜 敢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