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4月19日电 (记者窦瀚洋)记者从浙江省水利厅获悉:日前,浙江省启动了2021年度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经省级评选公示,建德市、德清县、嘉善县、诸暨市、浦江县、柯城区、松阳县等11县(市、区)成为全省首批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单位,每个试点县建设周期为2年。
据介绍,各试点县(市、区)将以全面构建水安全体系、全域提升水生态环境、全力彰显水景观文化、全新挖掘水生态价值、全民参与水智慧管护为主要任务,依托当地独有的自然风貌和河湖治理特色,因地制宜,开展美丽河湖风景线、滨水绿色产业带建设,在全省形成一批山区、丘陵、平原、海岛等各美其美的县域典范,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河湖管理改革创新标志性成果。
据悉,“十四五”时期,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定”的方式,浙江将筛选50个左右的县(市、区)为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单位,择优评选30个左右的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优秀单位,打造江河流域治理现代化的先行示范区,引领构建全域高品质幸福河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