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文物古迹成为热门打卡地。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仿古景区、建筑也闹出不少笑话:前有“双眼皮、红嘴唇”的“现代”兵马俑,后有水泥版复建的龙门石窟;前有“最美野长城”被砂浆抹平,后有石窟造像被涂上浓艳“彩妆”……文化遗产如何科学合理地保护与利用,避免“破坏性修复”,令人深思。
文物古迹是城市的文化地标,也是延续历史文脉的有形载体。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近日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坚决刹住滥建山寨文物之风,有力维护文物真实性和历史文化遗产尊严。近期,河北、山西、陕西等地均发布相关保护条例,禁止修建与文物相关的人造景观、景点,遵守最低程度干预原则。加强对文物科学修缮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督促落实,任重而道远。
一些地方兴建山寨建筑、粗制滥造文物,这些人造景观和山寨文物不仅歪曲历史、伤害文物自身价值,还对当地的历史文化风貌和周边自然、人文环境造成损害,长此以往,更导致公众对传统文化的认知“营养不良”。保护的前提是尊重。期待此次相关部门的通知能引起各地重视,刹住滥建山寨文物之风,维护文物的真实性,如此才能更好回馈公众对历史文化遗产倾注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