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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2021年04月0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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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公益诉讼案二审宣判

开机广告,应能“一键关闭”

《 人民日报 》( 2021年04月02日   第 11 版)

  本报南京4月1日电  (记者姚雪青)因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江苏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提起了公益诉讼,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二审终审维持原判,认为乐视电视强行植入开机广告且不可关闭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据江苏省消保委介绍,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强行植入且不可关闭,影响了消费者观看体验。2019年7月起,江苏省消保委对此展开系列调查、整改、诉讼维权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的7家企业进行约谈、监督,要求其提供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经过约谈,除乐视外6家企业均按要求整改。后来,江苏省消保委对前期无实质性整改的乐视电视所属企业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被告生产和销售的相关品牌智能电视加载开机广告,并不断更新广告内容,消费者无法随时一键关闭,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去年11月10日,法院一审宣判乐融公司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侵犯了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应予整改。一审败诉后,乐融公司上诉。二审时,江苏高院认为,乐视电视强行植入开机广告且不可关闭,不当限缩了消费者选择权的范围,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江苏省消保委提交的测试报告和专家意见可证明,播放开机广告延长了开机时间,增加了消费者的等待时间,且在播放开机广告时设置一键关闭功能在技术上并无障碍。

  江苏高院认为,任何商业模式的创新都不能以违反法律规定、扭曲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为代价,本案是因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众多不特定消费者权益,判决对未来智能电视行业的发展也将产生引导作用。

  “江苏省消保委将持续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整改情况跟踪问效,推动尽快制定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地方标准。”江苏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陆惜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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