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固本之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就要求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同时,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基层治理合力。当前,应注重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基层治理的途径,全面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是推动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能动作用,协调社会关系,扩大社会参与,推进交流合作。近年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参与的平台和渠道也越来越多,特别是一些公益类和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大量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控、广泛募集资源、提供精细服务,从交通管制到小区管理,从环境卫生到社区服务,不仅解决了许多迫在眉睫的实际问题,也在建言献策、科学宣传、心理咨询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社会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仅靠政府的力量和资源,难以有效满足社会各方面需求。要在党的领导下,各种社会治理主体建立起相互合作的良性互动关系,凝聚多元共治合力。要厘清基层政府、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社会治理主体间的关系,健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体系,搭建互动平台和载体,完善开放多元、互利共赢的社会协同机制。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展,让千千万万社会组织和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可以研究制定各类社会主体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委托事务的具体办法,把该由政府管的社会治理事务管好、管到位,把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职能和公共事务,以合适方式交给其他社会治理主体,畅通和规范各类社会治理主体参与基层治理的途径和渠道,使治理更加有效,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基础更加坚实。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不断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打造社会共治同心圆。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基础上,积极构建群团组织助推、社会组织协同、人民群众参与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各类社会治理主体作用,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增强治理效能,建立健全富有活力和效率的基层治理体系。
(作者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