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是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历史上又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在党的指导思想上完成拨乱反正的历史任务而载入史册。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党中央决定,着手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以统一全党思想,达到团结一致的目的。邓小平同志亲自主持这项工作,并提出许多指导性意见。
起草小组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要求,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几易其稿,形成基本成熟的稿子。为了广泛征求意见,中央决定组织4000名高级干部参加讨论、提出意见。我参加了这次讨论。讨论是分组进行的。我参加的小组中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李维汉、刘澜涛等同志。那是一个充分发扬民主的大会。大家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
经过反复修改,《决议》很好地体现了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要求。《决议》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若干重大问题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作出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论断。
《决议》的通过,对于统一全党思想、增进团结、保持社会稳定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重要作用和历史意义,可以比肩于1945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邓小平同志指出:“使这个决议起到像1945年那次历史决议所起的作用,就是总结经验,统一思想,团结一致向前看。”中国共产党的两个历史决议,分别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起到巨大的作用。第一个历史决议,统一了全党的思想,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奠定了思想基础;第二个历史决议,统一了全党的思想,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奠定了思想基础。
(作者为原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本报记者郑延冰、王影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