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3月14日电 (记者刘以晴)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是吉林省绿色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林草行业助推绿色经济发展的意见》,以利于进一步科学高效利用林草资源,助推绿色经济发展。
《意见》指出,进一步放开林草资源开发的市场准入,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分类有序开发利用林草资源;建立森林资源市场化流转平台,完善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机制;加大对社会资本进入林草行业的用地支持,将生态旅游康养产业、冰雪经济产业及林产品加工产业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对重大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实行绿色通道;提高林草固定资产和设施利用率,林草企业或国有林场经营使用的森林经营等固定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闲置期间经营者可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展冰雪旅游等服务活动;有效盘活林区闲置资产,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租赁等方式,改造利用林区内生产生活旧场区等设施、设备,发展林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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