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定。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助推“中国之治”再创新奇迹。
一、深刻认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首先,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衡量一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综合指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就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把良法善治的要求贯穿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其次,法治是实现“两大奇迹”的“制度密码”。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可比拟的制度优势,其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当前,我们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需要继续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及时把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化下来,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夯实“中国之治”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第三,法治是我们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有效方式。一套成熟有效的制度,不仅能在抵御风险之时“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还能在化解风险中对症下药、综合施策。这次面对百年不遇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坚持依法防控疫情,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国疫情防控取得举世公认的重大战略成果。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加速演进,我们将面对更多逆风逆水的外部环境,必须做好应对风险挑战的制度准备,坚持法治、完善法治,坚定信心、临危不乱、迎接挑战。第四,法治是新发展阶段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解决的问题会越来越多样、越来越复杂,法治将承载越来越多的使命。要立足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挑战,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努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营造公平竞争、创新开放的法治化发展环境。
二、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回答好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这个重大问题。解决制约持续健康发展的种种问题,需要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努力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提供有力法治服务保障。一要为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治支撑。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制定修改相关法律、出台指导意见、加强执法司法区域协作,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聚焦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健全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和机构,积极实施法律服务和安保工作“走出去”战略,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依法保护我国家安全、发展利益和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二要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和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用法治手段保护和激发创新活力。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发挥法治在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中的重要作用。三要依法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司法保障力度,持续推出户籍、交通管理、移民和出入境、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领域便民利民新措施,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有尊严、更加安全、更为方便。四要依法推进重大改革。对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法律法规立改废的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推进立法,确保改革于法有据、依法推进;重大改革举措需要先行试点的,要按照法律程序得到法律授权。对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政策及经验,及时以法律形式加以定型;对基层的体制、机制、政策等创新成果进行系统集成,上升为普遍长远的制度设计。
三、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平安建设既是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以法治守护人民平安。一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一大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得以铲除,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持续净化,社会各界普遍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要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露头就打,决不让其再祸害百姓。二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暴力恐怖和杀人、抢劫、盗窃、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犯罪活动,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强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传销以及侵犯公民隐私、侵害数据安全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立体化、法治化、智能化方向,深入总结疫情防控中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经验,打造城乡统筹、网上网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新格局。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四、依法应对重大风险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在法治轨道上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一要完善危机管控处置法律制度。认真总结这次抗疫斗争中依法防控的成功经验,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危机应对法律,进一步从法律上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措施,推动全社会在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二要健全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主体在作出决策前,应当从决策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潜在风险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出台相应决策的重要参考。要加强对新技术新业态领域风险的分析研究,加强对私募基金、网贷平台、长租公寓等涉稳风险监测预警,推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对各类风险预警防范化解能力。三要努力把重大矛盾风险化解在市域。市域是重大矛盾风险的产生地、聚集地,同时,市域又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解决重大问题的资源能力、统筹能力,在化解重大矛盾风险中具有独特优势。要用足用好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立法,依法有效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探索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彰显市域个性的社会治理模式,切实把重大矛盾风险化解在市域,防止风险外溢扩散上行。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我们要适应时代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一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机制。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危机干预机制,提高预防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能力水平。二要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使广大基层群众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增强法治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涵养社会成员自我追求自由与约束、活力与有序相统一的内生动力。大力推进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法治社会建设水平。三要完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推行市县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制度,完善党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法治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基层稳、百姓安。
六、切实提升法治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增强法治观念,狠抓法治能力提升,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一要强化全民法治观念。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使人民群众自觉尊崇、信仰和遵守法律,使循法而行成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二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教育引导广大法治工作者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管理、引导,推动他们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法治实务部门与高等院校协同育人机制,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三要狠抓“关键少数”。大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作者为中央依法治国办组成人员、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