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3日电 (记者张天培)23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长江保护法3月1日实施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回答记者提问。
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不仅关系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而且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提出制定长江保护法的重大立法任务。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一级巡视员王凤春介绍,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行为准则。
“长江保护法将针对长江面临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理念要求,依法强化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治理,切实保障长江流域生态安全。”王凤春说,同时针对长江保护中所面临的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等体制和机制问题,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规划、政策和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在法律层面有效增强长江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王凤春表示,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的指示要求,根据党中央有关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是依法推动长江流域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介绍,长江保护法首先是一部生态环境的保护法,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长江保护法重在解决相关法律没有涉及或者规定较为原则,但影响长江流域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重点领域、关键问题。”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表示。
王凤春介绍,长江保护法的立法理念、制度设计和立法工作经验对其他流域立法包括黄河保护立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目前黄河保护立法已经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