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如何理解“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2021年财政领域有哪些重点工作?怎样更好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记者采访了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白景明。
把钱花在有用的地方
记者:如何理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
白景明:2020年,我国制定出台了扩大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一揽子政策举措,既为抗击疫情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恢复经济赢得了主动。2021年,宏观政策要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积极的财政政策也应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注重结构优化、加强资金管理,同时保持适度支出强度。一方面,要优化支出结构,严把预算支出关口,把钱花在有用的地方,用有所值、按质量办事,真正支持一些重点项目建设、切实解决民生问题难点;另一方面,要建立实施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同时,兼顾支出规模和政策力度,为今后应对新的风险挑战留出政策空间。
实践证明,直达机制极大丰富了政策工具箱,确保了财政资金用到基层急需以及惠企利民领域。2021年应继续坚持这一做法,进一步完善并抓好直达机制落实,在保持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扩大中央财政直达资金范围,将直接用于基层财力保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年初可直接分配的中央对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具备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纳入直达范围。同时,应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增强直达机制政策效果。
2021年,经济工作将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来展开。我们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紧紧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注重需求侧管理,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财政政策要发挥好自动稳定器作用,保持战略定力,同时坚持相机抉择,根据阶段性、突出性问题,适时进行调节。
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
记者:2021年,财政领域要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白景明:2021年,应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用好中央基建投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化投资结构,重点用于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推进“两新一重”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稳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推动创新发展,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持国家实验室建设、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加大对高水平创新人才及团队、科研机构稳定支持力度。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
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推动稳住就业基本盘。进一步完善支出政策,调整支出结构,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
充分发挥财政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引导带动作用,还应进一步健全现代财税体制。比如,财政体制改革中,要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再如,应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让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透明,充分运用绩效手段,提高资金效能,深化绩效管理改革。
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记者: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2021年应如何更好发挥减税降费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白景明:2020年,我国先后出台7批28项税费优惠政策,以最快速度、最高效率直达市场主体,迅速释放政策红利,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尤其是为应对疫情冲击,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企业税费负担,减税降费政策扮演了重要角色。通过减税降费让利市场主体,直接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供血”,带来的边际效益最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虽然“块头”小,但就业吸纳率高,往往有较强的创业创新精神,青年就业比重较高,减税降费政策应继续以它们为着力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021年,应进一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继续抓实抓细落实好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实施助企纾困政策需要,保持一定的减税降费力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同时,应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
“十三五”期间,增值税改革不断深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各项税制改革落地落实。2021年,应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体系,研究适时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推进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立法,切实发挥税收功能作用。同时,应注重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的衔接与协调,税收政策应加强逆周期调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企业发展减负担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