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雪过后,天气乍晴。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村东部的滩涂麦地上铺着细细的一层初雪。一片美景中,“张家港市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基地”的标志牌格外醒目。“几年前,这里废渣堆积,工业重金属污染严重。”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官张建春说,“经过检察机关和政府部门的协作整治,这里土壤和地下水源质量完全达标,还种上了庄稼。”
“浙江省某机械公司屡次在东沙村东部滩涂上倾倒工业废渣!”2016年3月,张家港市相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经查,该公司共两次倾倒工业废渣2000余吨,其中含有镍、铬等重金属,这些有害物质严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仅追究当事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并不能有效补偿环境所受损害。”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俊说,检察机关决定通过对涉案企业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并与各部门合作,对已污染的环境消除影响、进行修复。
最终,在政府相关部门及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企业与废渣倾倒所在地的南丰镇政府签订环境损害修复赔偿协议,根据专业机构评估报告结论,当事企业支付600余万元环境损害赔偿修复资金,用于污染区域的环境损害修复。经过20个月的修复,2019年底,当地环境修复顺利通过验收评估,土壤和地下水源检测数值均恢复正常,损害还原已达正常标准。
张家港市将该污染区域原址建成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展示生态环境修复成果的同时深化警示教育。“东沙村昔日环境污染处成了环保警示教育点,是张家港市检察院与各单位协同合作的缩影。”张家港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丁建勤介绍,近年来,张家港市检察院在公益保护方面积极推动构建县域治理共同体,出台《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搭建检察机关与政府各部门之间协作交流的平台,确保通过公益诉讼使问题得到切实整改并有效解决。
经过近一年的实践,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已形成良好局面,推动了地笼网整治、打击非法采砂等一系列公益保护行动的落实。“公益诉讼是行政机关的‘履职之诉’,也是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协同之诉’。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相互携手、密切协作,才能形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更大合力。”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长邓根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