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路边跌倒要不要扶?这样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德选择,却因为极个别人“碰瓷”行为的存在,而一度让一些人犹豫不决。国家和民族的英雄人物该不该得到尊崇?这样一个再清楚明白不过的社会常识,却也曾经因为历史虚无主义的侵蚀和不当利益的驱动,导致抹黑、亵渎英烈的事件在网上不时发生。
以法之名,荡除浊气才能弘扬正气。前不久,“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向全社会传递出对“碰瓷”绝不姑息的决心;随着英烈保护法的施行,对歪曲历史、亵渎英雄的行为亮起红灯、划出红线,还历史更加清朗的天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法治与德治不能只落一边,只有既讲法治又讲德治,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共同支撑起人民的美好生活。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在今年施行的民法典中,从为见义勇为者免除后顾之忧,到规定树立优良家风,重视家庭和睦和夫妻互相关爱,再到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强调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处处体现道德理念和人文关怀。以道德理念锤炼良法,让法律更加契合人民的道德意愿,才能真正为人们所信仰、所尊重、所遵守、所掌握。与此同时,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并体现到法律实施各环节,使道德价值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够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让法治更有温度。
筑牢“中国之治”的基石,离不开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些年,不少基层在实践中发现,促进法治和德治紧密结合、良性互动,是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路径。有的地方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自律规范作用,运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办法化解矛盾;有的地方破解熟人社会的治理难题,强调法律“定分止争”的作用,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还有的地方重视在治理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道德教化的“春风化雨”,有效降低社会治理成本……这些基层实践既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基层治理,又在基层治理中培育道德底蕴,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助力。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历史和实践一再证明,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在全社会着力营造“崇德尚法”的浓厚氛围,只有这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才能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