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念到实践、从立法到制度,把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需要切实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主体充分调动起来,真正把健康“守门人”制度建立起来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要求“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应该坚定不移贯彻这一方针。
把预防作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关键举措,十分必要。2019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显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偏低,吸烟、过量饮酒、缺乏锻炼、不合理膳食等不健康生活方式比较普遍,由此引起的疾病问题日益突出。”为此,需要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实现健康关口前移。要普及健康知识,把提升健康素养作为增进全民健康的前提,加大早期干预力度,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也要看到,从健康预防到健康促进,都离不开充分、准确的健康信息,这就需要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帮助群众做出正确选择,并在心理疏导、认知拓展等方面提供支持。
预防疾病、获得健康,需要制度支持。比如,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在“总则”部分规定了“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要把这一制度转化为具体行动,还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近来,不少地方已经进行了有益尝试。上海市2020年11月发布了健康影响评估《管理办法》《评估指南》和《指标体系》三个技术方案,成为国内首个完整的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方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10月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对健康影响评估制度作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并规定由深圳市政府制定健康影响评估的具体办法。从理念到实践、从立法到制度,把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需要切实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主体充分调动起来,真正把健康“守门人”制度建立起来。
需要看到,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既需要制度的倡导,也离不开制度的规范。在具体制度上,预防的制度体系至少应包括对营养的规制、健身的促进及对上瘾产品的规制等,未来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比如对“三高”食品,不妨在营养标签、食品广告、税收等方面根据情况合理进行机制调整;又如对健身促进,在健身基础设施供给、健身产业扶持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强化制度建设;再如对烟酒和电子游戏等上瘾产品,可以从心理学等方面入手,探索更加有效的规制方式。分类施策、分步实施、精准发力,从一个个机制入手,优化防治策略,才能筑牢健康保障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最大程度减少人群患病,是保障人民健康的关键一环。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健全预防为主的制度体系并强化实施,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就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为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