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1月17日电 (记者姜泓冰)近日,上海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提供制度保障,以便整体提升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改革将首先在2—3个区试点,逐年推进,争取用3年时间在全市全面实施。
据介绍,上海将统筹事业单位编制资源,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育教学发展需要,全面统一城乡中小学机构编制标准。上海将建立区级统筹的专业人才岗位“蓄水池”新模式,打破岗位资源校际壁垒,明确规定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每位教师10年内须有规定的流动记录。交流轮岗可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村学校支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