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7日电 (记者孟祥夫、李心萍)人社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
《意见》在工程技术领域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两类人才贯通领域。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意见》强调,淡化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的学历要求,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职称评审,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更加强调技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