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10月13日电 (记者戴岚)10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乌鲁木齐“7·5”事件的三起重大犯罪案件7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新疆各族各界群众纷纷表示,犯罪分子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个结果大快人心。
13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维护社会稳定、打击暴力犯罪座谈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强调,乌鲁木齐“7·5”事件是一起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社会稳定的暴力犯罪事件,危害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侵犯了各族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破坏了来之不易的民族团结大好局面。任何犯罪分子只要实施了刑法所规定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都休想逃脱法律的惩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坚决支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残害人民生命、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座谈会上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从法律角度对乌鲁木齐“7·5”事件首批犯罪分子的公诉审判发表了意见。大家认为,审判机关对乌鲁木齐“7·5”事件中的三案7名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审判,是对法律尊严的捍卫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伸张,是众望所归、人心所向,充分显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强大力量,充分显示了各族人民团结对敌的强大力量,也充分说明了“三股势力”在新疆是不得人心的、是注定要失败的。
依法对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公开开庭审理,新疆各族各界群众表示,法院判决顺应了群众对维护法律尊严、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的渴望,彰显了党和政府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决心;依法、及时、公正判决,必将有力震慑犯罪分子,促进乌鲁木齐社会秩序快速恢复。
乌鲁木齐市新民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干部帕夏古丽·依不拉音表示,无论哪个民族,只要触犯法律,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依法对乌鲁木齐“7·5”事件犯罪分子判决,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也为无辜遇害群众讨回了公道。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政协委员木拉提·艾拜都拉表示,对乌鲁木齐“7·5”事件犯罪分子的审判,彰显了法律尊严,体现了公平正义,是众望所归,人心所向。一切有良知、有道德、有正义感的人都期盼这一结果、拥护这一结果。
乌鲁木齐市中桥清真寺大毛拉努尔买买提·阿皮孜说,乌鲁木齐“7·5”事件中暴徒惨绝人寰的行径令人发指,信教群众强烈谴责暴徒的罪恶行径,他们受到严惩是罪有应得。广大信教群众一定会更加珍惜民族团结,各族群众一定会更加珍惜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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