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5日电 (记者张贺)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巩固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全国“扫黄打非”办下发《关于继续开展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将专项行动延至7月底。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企业自律、主管主办单位管理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音像行业坚持正确出版方向。
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已查缴低俗非法音像制品600余万件,先后处理了10家出版、复制、发行单位,有效遏制了低俗音像制品蔓延的势头。
据介绍,专项行动把非法出版物的印刷、复制、仓储、运输、销售、传播等各环节作为监管重点,深入查办了一批“扫黄打非”重点案件。一是对印刷复制行业进行集中整治,深挖地下印刷窝点和光盘生产线,处罚一批、关闭一批、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印刷复制企业。二是在铁路、公路、航空、邮政等运输环节,加大对出版物的检查力度。鼓励、吸引主流报刊和出版发行单位进入公路服务区、车站、机场开展连锁经营、规范服务,防止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制品传播扩散。三是集中检查各类出版物批发、零售、租赁摊店,重点查缴以未成年人为销售对象的有害印刷复制品。
通知指出,专项行动下一阶段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对照已公布的701种低俗音像制品目录继续收缴。目前,全国“扫黄打非”办先后发布了两批共422种低俗音像制品目录,第三批目录共279种也将即日下发。
二是各地“扫黄打非”办将于6月20日至7月10日对音像出版、复制、发行单位进行检查。对于企业自查和检查情况,全国“扫黄打非”办将对重点地区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依法严惩,一票否决。
三是建立音像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出版单位严格实行“三审”制。指定专人负责版号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买卖版号。经营单位在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前,须报送审验样本,主管主办单位严格加强领导和管理。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完善版号、委托书管理制度和日常检查制度。
四是明确各地“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人是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治不力、失职渎职人员,坚决追究主管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上一版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