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目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深层次、结构性的矛盾和问题必然会逐步显露出来。如何让警民关系成为“鱼水情”?浙江公安机关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
大事·小事
●老百姓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才是公安工作最大的政绩
现实困境:公安机关努力破大案、破要案,重大刑事案件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为什么一些群众对公安工作仍然不满意?
浙江做法:公安机关不仅要破大案,更要破“小案”。
维护稳定不忽视“小矛盾”、维护治安不忽视“小案件”、执法办案不忽视“小漏洞”、安全生产不忽视“小隐患”、服务群众不忽视“小事情”、队伍管理不忽视“小问题”……
在浙江各级公安机关,现在流行“小”文化,“小”字成了公安民警的口头禅。“我们所有的民警,都要关注一些‘小字号’的问题。”这是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王辉忠对广大民警的要求。
在浙江许多地方,盗抢案件一直占刑事案件总量的近90%。前几年由于警力不足,为了保证破大案,只能用10%的警力去应付90%的案件,而90%的群众都认为真正影响安全感的,正是量多面广的盗抢案件。公安机关为破大案而疲于奔命,一些群众还是因为缺乏安全感而怨气冲天。
“将心比心,出现这种状况,百姓对我们没意见才怪呢。公安机关不仅要破大案,更要破‘小案’”。绍兴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马永定说。
要破大案,更要破“小案”,这一切,有省公安厅下达的“政绩观”做后盾。“我们要求广大民警意识到:破大案是政绩,破小案也是政绩;破了一个案子是政绩,预防一个案子发生,也是政绩;抢险救灾是政绩,提前消除隐患也是政绩。”王辉忠说。
在这种“政绩观”下,浙江省公安厅向全省公安机关明确提出了公安工作的“三多三少”: 多侦破一起案件,多化解一起矛盾,多消除一个隐患;少发生一起案件,少伤亡一个人,少造成一点损失。
基于此,在老百姓最关心的治安方面,公安厅强调“多破案不如少发案”,把防范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通过加强街面巡逻、加快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行群防群治等有效措施,不断严密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空间。
专注“小事”,也体现在服务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在浙江公安机关,围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小事”做了一大串:在警方的窗口单位全面实行“首接负责制”并全面公开办事程序、办证办牌实行“一站式”、派出服务队为浙江籍长期外出群众跨省办理二代身份证……
“评判公安机关,最重要的指标就是要看老百姓对安全感和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这是最终的评判标准和最大的政绩。要做好这些,必须要求我们既要做大事,更要围绕人民群众切身的需求,沉下心来做好小事。小事做不好,大事也做不成。”王辉忠说。
进村·进门
●把“走进门、坐下来、搭上话、解得难”当作群众工作的标准
现实困境:有的公安机关科技水平越来越高,硬件建设越来越好,为什么离老百姓却越来越远?
浙江做法:民警要心系群众,走得进群众的门、坐得下群众的板凳、拉得起群众的家常、解得了群众的困难。
“社区的狗又多了”、“最近老有陌生电话打进家”、“闺女的户口能否迁回”……
在台州,每月的6日晚上,各社区村庄都能看到民警和群众围坐在一起,或问或答,或说或笑的场面。这是台州市公安机关自2006年9月起开展的“警民恳谈”活动。
“我们就是要为群众和社区民警提供一个零距离交流的平台,一方面让群众有情况可反映,有案情可上报,有怨气可发泄,另一方面让民警掌握基层群众的诉求,了解群众的心声,融入群众的圈子。”台州公安局局长陈绵权说。
不仅仅是台州,在浙江各级机关,都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做群众工作“大比武”,各地的派出所和农村、社区警务室都推出“群众警务”,要求社区民警要心系群众,走得进群众的门、坐得下群众的板凳、拉得起群众的家常、解得了群众的困难!
“打击犯罪靠科技,服务群众靠传统。这个传统是什么,就是群众工作。进家门一定要成为公安工作的常态。”杭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边卫跃说。
要融入群众,先要走近群众。从2005年开始,浙江在基层公安机关全面实施警务制度的改革,提出要“变办公室为更衣室,变值班为执勤”,最大限度地下沉警力,并且要求一沉到底,直接沉到社区、农村和百姓中间。目前,浙江全省县级公安机关一线警力已占总警力的91%以上。
不止是下沉警力了事,关键还要看警察干不干事。浙江公安机关开展了问计于民活动,要求民警上门走访群众,当面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此外,每年,社区民警还要向辖区群众述职,接受群众的评判。
认了人、进了门、搭了话,警民成了朋友,什么事情都好办。在浙江,社区民警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像王法金那样的受老百姓欢迎的先进典型。
爱警·爱民
●警察的心理状态,直接关系对老百姓的态度
现实困境:警察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十分紧密,为什么少数警察对群众的态度却是“冷、硬、横、推”?
浙江做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首先要构建和谐警营。
2007年5月31日,由116名警官参加的浙江省公安民警心理辅导培训班在杭州开课,他们成为浙江第一批警察心理辅导员。这以后,浙江省所有县市区公安机关都拥有了专门的心理辅导员,浙江成为国内第一个这样做的省份。
警察的职业特性,决定了这个群体“三高”的工作状态:高压力、高强度、高风险,心理问题很关键。浙江省公安厅关注民警的心理健康问题,始自2005年。
这一年,公安厅政治部专门做了调查,对象是一个县级公安机关和一个城市的区公安机关,结果发现,91%的民警感觉心理有压力,48%的民警感觉压力释放没有手段,没有调适自己的办法,有24%的民警觉得压力有时候很难承受。
“民警的状态怎么样,直接关系民警执法的效果。关注民警心理健康,实质上是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供强有力的内部保障。”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华乃强说。
调查结果引起浙江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2005年,省公安厅出台一个关于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决定,专门设定了心理健康的内容。像设立警察心理辅导员就是具体的措施之一。目前,浙江省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的民警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实现了从集中说教式灌输向注重一人一事的释疑解惑转变。
这之后,公安厅又做了一个调查,发现民警执法的群众投诉率和来信来访大幅下降,群众对民警执法行为和过程的满意度大幅提高,警民冲突的情况也大幅减少。
“既要爱民,又要爱警,爱警的最终目的也是爱民”,在浙江公安机关,构建“和谐警营”活动正在广泛开展,从民警的生活需求入手,给予关心与关爱,让民警能“快乐工作”。
民警心气顺了,工作有干劲了,执法态度也好了,服务老百姓更热心了,警民关系也更和谐了。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最近的调查,2008年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认可度达到了98.24%,对公安队伍的满意度达到9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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