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1月8日电 (记者杨森)记者从甘肃省民政厅获悉:2008年6至8月,中央财政共拨给甘肃省地震灾区临时生活救助13.49亿元,省民政厅共下拨13.4376亿元,剩余资金计入下期后续生活救助资金中。
甘肃省的临时生活救助主要针对地震灾区“三无”(无生产资料、无生活来源、无住房)以及“三孤”(孤儿、孤老、孤残)人员,前者的救助标准是每人每天10元加1斤成品粮,覆盖137.24万人;后者的标准是每人每月600元,覆盖6.3261万人,总计143.56万人。中央资金分三次下拨到省,省民政厅已于去年5月底、7月底、8月底及时下拨了中央救助资金,目前此项资金已按时足额发放到灾区群众手中。
从去年9月开始,中央财政开始安排针对灾区后续生活救助,其中已拨给甘肃灾区的资金共计4亿元,省民政厅下拨4.0524亿元(加上期剩余524万元),已于去年10月下旬和12月上旬分两次下拨给陇南、甘南等地震灾区。后续生活救助的发放对象包括:“三孤”人员,救助标准每人每月400元;生活困难的遇难者、重伤残者家庭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异地安置人员、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且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每人每月200元。救助对象中,“三孤”人员有6.3261万人,其余人员计57.4681万人,总计63.7942万人。
据陇南市康县阳坝镇阴坝村党支书梁彦介绍,从去年6月10日第一次领到临时生活救助起,全村超过300名符合救助标准的村民已及时足额领取到临时生活救助和后续生活救助,村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正处在安定有序的状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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