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5日电 (记者曲哲涵)中国保监会日前公布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按监测指标及综合风险程度进行分类监管的新制度。该项制度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的风险程度,将保险公司分为A、B、C、D四类。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分类依据包括合规性和稳健性两大类指标,按风险程度分为三类。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08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