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赤峰12月12日电 (记者岳富荣、贺勇)12月9日一大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红娘村农民任国民就来到自家承包的果园里采摘沙棘。一天下来,他可采七八十公斤沙棘, 按现在的价格一冬天能获得六七千元的收入。他告诉记者:“以前这是一片荒山,林权改革以后,山定权、树定根,咱的心也定下来了!”农民造林积极性的提高,是赤峰市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结果。最新的数字表明,赤峰市集体商品林确权到户370万亩,占集体商品林的96%;宜林地发证面积738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74%。
从2004年起,赤峰市开始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民只管造林而无林木经营权的历史正在改变。由于明晰了产权主体,农民舍得投入,造林质量有了大幅提高。敖汉旗长胜镇白土梁子村有一块180亩的残次林沙地,村集体连续造林3年,杨树成活率仅为25%。2004年林权改革分给了村民后,杨树成活率就达到98%。目前,非公有制造林已经成为赤峰市造林的主力军。2005年非公有制造林120万亩,占全市造林面积的82%;2007年非公有制造林82万亩,占全市的77%。
2007年,赤峰市林草植被覆盖度达到63%,沙尘天数比历史平均降低89.3%。目前,全市有5个旗县区实现平原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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