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市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目标,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在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城乡养老保障实现了制度全覆盖。
坚持制度创新,实现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
2008年,随着《北京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以下简称老年保障)的出台,标志着北京市率先实现了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
今年,北京市按照先保险、后救助,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的原则,实施了新农保制度,采取“个人缴费积累+基础养老金”的养老保险模式。农民个人按照不低于本区县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交费,降低了农民的个人缴费水平;由公共财政(市区两级)支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280元,共投入2.38亿元,建立了农民养老保障的长效机制,打破了十几年来参保人数一直在40多万徘徊的僵局,调动了农民参保积极性。截至9月底,今年新增参保人员58.4万人,累计参保106.5万人,覆盖率达到80.06%。
此外,由公共财政出资给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福利养老补贴。目前已有55万城乡老年人享受了政府的福利养老补贴。为此,市区两级财政投入资金16亿左右。
公共财政投入突出重点领域选择多种模式
在当前的发展阶段,离开公共财政的支撑,很难实现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障模式中,财政投入从缴费环节的入口补贴转变为给付环节的出口补贴,从补贴缴费向建立基础养老金转变。这样,既提高了公共财政投入的公平和效率,也解决了制度的可持续性问题,走出了一条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新路子,开辟了城乡居民分享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成果的新途径。北京市新农保制度的模式,可以随着财政实力的变化调整基础养老金数额,弹性较大。而且这种模式可以转移,符合国家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要求。可以逐步将城镇自由职业者、无业人员等纳入这种模式中,为将来城乡二元的社会保障制度并轨创造条件。
由于我市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坚持保基本的方针,总体来讲,我市包括养老保障补贴在内的社保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在10%左右,没有给财政造成很大的负担,财政补贴也是具有可持续性的。新农保和老年保障制度的实施,奠定了北京市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

上一版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