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与复旦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的“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暨纪念改革开放30年民法学术研讨会”近日在上海复旦大学召开。与会的专家学者围绕改革开放30年民法学的成就与展望、民法体系化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与会者认为,改革开放的30年,是我国民法不断制定、发展、完善的30年。1986年制定施行的《民法通则》,对民事法律关系起到了重要的规范作用;1999年制定的《合同法》贯彻了私法自治、合同自由理念,创立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较为先进的合同制度;2007年制定的《物权法》,第一次在法律上明确了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平等保护原则,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与会者指出,30年来民事立法成就巨大,但民法的许多领域仍需拓展和完善。当前已进入民法立法的关键时期,应认真研究民法体系化问题。民法制定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体系。针对一时一事制定单行法的模式,很难解决法律规范之间的效力冲突,而且不同单行法的价值取向也存在矛盾。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通过民法典的制定,使民法体系化。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应紧密结合国情,参考多国立法的经验教训,使民法典科学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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