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呼和浩特11月20日电 (记者贺勇)为切实维护城市房屋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近日决定对城市住宅拆迁建立最低补偿金额、最小还迁面积两个最低保障制度。各地的产权调换最小还迁面积不得低于建筑面积50平方米,货币补偿最低金额不得低于按照当地同等地段商品住宅平均售价购买建筑面积50平方米住宅的金额。各盟市、旗县要根据当地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和商品住宅平均售价,制定出台本地区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货币补偿金额和产权调换最小还迁面积标准,并且向社会公布。
人民日报
2008年11月21日
星期
五
内蒙古 最低保障制度维护拆迁户权益
《
人民日报
》(
2008年11月21日
10
版)
本报呼和浩特11月20日电 (记者贺勇)为切实维护城市房屋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近日决定对城市住宅拆迁建立最低补偿金额、最小还迁面积两个最低保障制度。各地的产权调换最小还迁面积不得低于建筑面积50平方米,货币补偿最低金额不得低于按照当地同等地段商品住宅平均售价购买建筑面积50平方米住宅的金额。各盟市、旗县要根据当地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和商品住宅平均售价,制定出台本地区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货币补偿金额和产权调换最小还迁面积标准,并且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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