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与分布
未来30年,我国还要新增2亿人口,再加上从农村新转移3亿人口,约有5亿人将在有限的国土上重新布局。为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与分布,2005年以来,国家人口计生委开展人口发展功能区工作,明确不同功能区人口发展的定位与方向,促进形成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人口和产业布局。
全国划分为人口限制区、人口疏散(收缩)区、人口稳定区、人口集聚区等4类人口发展功能区。人口限制区,主要是自然环境不适宜人类常年生活和居住的地区,发展定位是生态保护和人口控制。人口疏散(收缩)区大都是国家生态屏障地区和国家重点扶贫县集中分布地区,发展方向是生态环境保护、人口控制和扶贫。人口稳定区发展潜力不大,对区外人口吸纳能力不高,人口规模有待稳定,发展重点是人口城镇化质量和经济增长持续性。人口集聚区是我国未来人口和产业的主要集聚区,发展重点是人口集聚规模、经济增长速度与质量。
通过人口发展功能分区与统一规划,逐步形成“聚集区人口成网连片、稳定区人口连线成轴、收缩/疏散区人口以线串点”的人口和产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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