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问题
自然情况下,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范围是103—107。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2005年升至118.58,且除西藏外的所有省份均偏高。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具有男孩偏好国家或地区在生育率下降过程中的普遍现象。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深层原因是父系继承和女儿外嫁的隐性制度,根本原因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直接原因是B超的普及。出生性别比持续偏高将造成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男性择偶困难,危及婚姻和家庭稳定,引发买卖婚姻等问题,危害社会稳定。
我国改善出生性别结构行动,主要从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专项活动两大方面推进。
目前,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已经明显减缓,1995—2000年与2000—2005年比较,出生人口性别比从5年升高2.52降低到0.57;2005年两孩和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水平分别比2000年下降了8.7和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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