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4日电 (记者田俊荣)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受贿、其妻傅尚芳洗钱一案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晏大彬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认定傅尚芳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此案系我国首例宣判的以贪污贿赂犯罪为上游犯罪的洗钱案件。
人民日报
2008年8月5日
星期
二
首例腐败洗钱案在重庆宣判
《
人民日报
》(
2008年8月5日
02
版)
本报北京8月4日电 (记者田俊荣)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受贿、其妻傅尚芳洗钱一案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晏大彬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认定傅尚芳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此案系我国首例宣判的以贪污贿赂犯罪为上游犯罪的洗钱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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