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8日电 (记者李丽辉)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中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3.2亿元,预拨四川、甘肃、陕西三省重灾区,专项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和教学仪器设备重置,其中校舍维修加固资金13.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重置资金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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