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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应力争全民覆盖(观点) |
| 北京大学 李 玲 |
| ( 2007-02-26 第13版 ) | 【字号 大 小】【打印】【关闭】 | |
| 现代社会医疗保障体制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基本医疗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它不仅为其社会成员分担风险、提供保障,还对经济增长、社会稳定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体制最基本的一个特点是“广覆盖”。 “广覆盖”不仅指覆盖的人群广,而是要逐渐实现全民覆盖。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面已达1.6亿人,且逐步将个体户、灵活就业者纳入。农村也启动了新型合作医疗。但是,城镇居民仍没有明确而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没有一个“通道”来吸纳这部分数量不小的人群。 “广覆盖”同时也指覆盖的内容广,即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发展综合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基本医疗等在内的全民基本健康保障。当然,广覆盖必须同时以“低成本”为目标,将控制卫生总费用作为实现可持续的“广覆盖”的前提。这既包括通过预防保健来促进健康以减少医疗费用支出,也包括医院分级、设定基本医疗服务目录等有效的制度安排。 “广覆盖”无疑是必要的,但是不是操作起来太难?考虑我国目前的医疗卫生资源状况、政府财政承受能力,结合我国中医等优势,以及机制设计的灵活性,我们认为,实行“全民基本健康保障体系”具有可行性。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我国的医院以政府医院为主,政府有能力构建集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为一体的“全民基本健康保障体系”。 第二,我国具有人口的规模优势。医疗服务,特别是基本医疗服务的成本以固定成本为主,我国人口密度大,就诊量大,医院完全可以发挥“薄利多销”的优势。 第三,我国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和劳动力低成本优势。对基本医疗服务来说,最需要的是实践经验丰富的全科医生以及护理人员,技术门槛相对较低,对于高新技术、仪器设备的要求较低,因此我国可以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加强全科医生的培养。 第四,中医具有成本低廉、预防为主等优势,可望在全民基本健康保障体系中起到重要作用。目前,香港约有7000名全科、骨伤科和针灸科的执业中医,他们向市民所提供的服务约占总门诊服务的22%,而国内去中医院就诊的比例只有8.3%。今后应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 更多的疑问来自对费用的担心。在此基础上,政府支出将主要包括三部分:社区公共卫生支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支出;扣除居民自付额之后的基本医疗服务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我们可以按照2003年全国卫生服务总调查和卫生统计年鉴的数据,综合考虑虚高医疗费用的控制、潜在需求的释放、政府支出结构的调整等因素进行费用估算。建立“全民基本健康保障体系”,政府卫生财政支出每年为2690亿元左右,分别占我国财政支出的9%,占GDP的2%,占卫生总费用(按现在值)的30%,低于或者接近同类国家的水平。 从这些方面看,实施全民基本健康保障体系,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
| ( 2007-02-26 第13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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