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时代不断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探索农村经济现代化新路的有效方式。目前,农村地区仍面临人口老龄化、空心化、劳动力短缺等问题,同时伴随着现代农业发展的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等要求,如何有效发挥双层经营体制中“统”的功能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过程中,应提升认识,开展多元化农村现代化培训;协同共促,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格局;强化监督,发挥科技的产业融合助推力;突破瓶颈,健全新型农村集体保障机制,从而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关键词】“三农”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发展逻辑 共同富裕 【中图分类号】F321.32 【文献标识码】A
不断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探索农村经济现代化新路的有效方式,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村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更是提升农村产业经济市场适应性的关键步骤。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新时代推进农村产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遵循。对此,我们应从理论层面明确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逻辑,探索科学有效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逻辑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出发,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之上而形成的成员明确、产权清晰、发展环境开放、参与主体多元以及收益分配合理的农村公有制经济,其发展逻辑包括如下四个维度:
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驱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20世纪80年代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推广,打破了集体统一经营的发展模式,催生出家庭和集体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模式。这一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效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但与此同时也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参与主体地位虚化、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集体经济发展逐渐边缘化等问题。只有实现统分结合才能够解决上述矛盾,实现优势整合及互补。目前,农村地区仍面临人口老龄化、空心化、劳动力短缺等问题,同时伴随着现代农业发展的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等要求,如何有效发挥双层经营体制中“统”的功能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就是在这一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驱动下,应积极构建包括股份合作制等在内的成员利益分配机制,并向农户提供现代专业化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以让农户在股份红利和集体帮扶中真正感受到集体的价值。
以新发展需求驱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搞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在这样的发展要求驱动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集体活动的组织者、农村资源的所有者、经济建设的参与者、农村发展的利益相关者,应发挥出比其他农村组织更为突出的资源挖掘优势、活动组织优势、规模发展优势,要通过整合资源实现入股分红、建厂租赁、出租发包等,从而引领农村发展。而在这个过程中,应确保乡村土地资源、生态资源、历史资源、人文资源、农产品资源等得到有效整合、盘活、利用,从而实现创收;确保乡村文化功能、乡村生态功能、新型化的农业生产功能等得以充分发挥。
以城乡要素流动需求驱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目标不可能在农村内部封闭的状态中实现,而是要借助于开放的城乡发展环境,通过建设要素自由流动、先进要素广泛参与的渠道才能实现。但在过去的较长一段时间,大量的农村要素涌入城市,造成农村的发展要素和生产力不足,同时城乡要素互通渠道不畅导致城市要素难以顺利“下乡”。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大量城市资源要素开始向农村流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即“三资”)的所有权优势,和对外吸纳整合资源要素的信息优势、管理优势、信用优势、组织优势等,另一方面要通过对内实行产权归属清晰、主体明确、分配明晰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对外构建促进各环节主体积极参与的合作机制,来有效确保村集体、集体成员、外来主体之间的密切合作和科学分工,以确保其成为城市资源要素下乡的合作对象,成为能够有效承接城市资源要素的平台。
以共同富裕远景目标驱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实现共同富裕的难点在农村,核心问题在于着力解决农民群体收入低、创收难等问题。而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于解决以上问题就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共同富裕远景目标的驱动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通过充分发挥公有制优势,盘活闲置的集体资源资产,以福利共享、入股分红等途径,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并实现合理分配;要通过完善公共服务、建设公益事业等途径,实现农民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富裕。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经营主体综合素养亟待提升。目前,各项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举措不断落实,但由于部分农民在认知和能力方面仍存在一定局限性,综合素养尚未跟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要求,造成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一方面,部分农民思想观念滞后,知识储备不足,缺乏长远的眼光,在日常工作中空有想法却不具备付诸实践的规划和能力。另一方面,农村产业融合程度有限,经营主体“多而不强”。产业发展相对单一,产业链难以延伸,总体竞争力有待提升。
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协同运营水平偏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发挥牵头作用,带领参与主体进行协同合作运营,使资源价值更大程度发挥。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的带动作用较为有限,协同运营水平仍有待提升。一方面,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过多,有的已超出现有架构能够承担的限度,影响了其经济功能的发挥以及集体财富积累。另一方面,很多农村经济组织参与市场化经营的时长较短、经验不足,创新能力有限。有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赖政府补助,自我创新发展能力有限。
监管机制效能发挥有限。健全完善的监管机制对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序发展至关重要,但由于有针对性的监管机制尚不成熟,一些监管效能的发挥仍然受限。一方面,一些地区针对“三资”管理问题缺乏明确的监管机制。如在使用、监督、审批等环节存在标准不明、程序不全的问题,加上信息化普及度不高,许多财务信息公开透明度不够。另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仍需健全。部分农村地区在改革进程中,简单地将原有的村级管理与组织机制直接移入集体经济组织当中,个别出现职能混乱现象,加上考核机制、收益分配等机制不够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经济发展支持保障机制不健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以充分的保障机制作为后盾,现有的支持保障机制不足制约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首先,一些农村地区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缺乏整体、科学的规划与统筹,导致协同发展机制不健全。其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缓慢。由于一些农村集体资产具有复杂性,资格标准不清,改革整体性互动性不足,加上城乡之间人员流动性强,影响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确定、股权确定等。最后,财政支持力度不足。部分农村地区对集体经济建设的财政资金扶持缺乏连续性,一些环节的实施可能因缺乏资金而受阻,有的由于资金扶持不聚焦,即便大量投入也难以形成足够合力。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探索方向与发展建议
提升认识,开展多元化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培训和宣传。农村现代化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针对村干部和广大农村群众,应加强系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培训。一方面,充分提升农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农村基层干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许多村干部还兼任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应通过开展系统的学习培训,促使村干部深入了解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逻辑、演变趋势、发展重点。另一方面,做好农村群众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新媒体、短视频等平台向村民宣传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价值,借助经验分享会、参观活动等方式,让农民了解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成功案例,还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
协同共促,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格局。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需要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新格局,实现参与主体的多元化,这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发展特征。第一,打造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在未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应注重引才用才,优秀的集体经济带头人能够有效执行国家政策、科学经营管理,带领村民走上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之路。第二,不断吸引青年劳动力返乡,加强涉农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创造吸引青年在农村发展的良好环境,在人才引进政策中给予收入待遇上的倾斜。此外,也要尝试吸引社会组织、社会人士参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强化监督,发挥科技的产业融合助推力。“三资”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对“三资”的监督管理,以科技加持来实现集体“三资”增值,是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良性发展的关键举措。一方面,使群众广泛参与对农村“三资”的监管治理,增强“三资”使用明细、收益情况、分配流向的公开透明度。另一方面,应借助科技研发实现产业引领,挖掘特色产业优势要素,与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借助科技为产业赋能;打造以规模农业为核心的产业价值链,确保一、二、三产业有机结合,真正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大做强。
突破瓶颈,健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保障机制。第一,鼓励联合发展。针对区位条件优势不平衡、资源禀赋存在差异等现实问题,相关部门应加强规划,对村际、城乡资源统筹进行综合考量,以充分实现要素融合及优势互补。第二,做好统筹谋划。密切围绕“三农”工作成立专项小组,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纳入地区经济发展战略中,并制定系统科学的制度体系。立足当地发展实际,制定县、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工作方案、扶持措施,以确保工作内容的具体化。第三,强化财政支持。政府应鼓励金融机构建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录,并扩大资金信贷支持力度;发挥政府的农业信贷担保作用,丰富担保种类,从而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创造条件;健全农业保险体系,提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风控水平。另外,政府要采取多种措施来优化营商环境,为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创造条件,致力于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
(作者为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农业面源污染协同治理中的政农互动机理及政策优化研究”(项目编号:20BGL227)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王辉、金子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主治理和社会连带机制——浙江何斯路村草根休闲合作社案例分析》,《中国农村经济》,2022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