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服务贸易已然成为全球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国际贸易中最具活力的部分,并且呈现出一些新动态和新趋势。这些新趋势对我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形成了挑战。一方面,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为我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广阔市场;数字经济的巨大潜力为我国推动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商业存在的不断增加为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弯道超车的机会。另一方面,服务贸易的不均衡状态显示了我国服务贸易整体实力仍有待提升,制造业服务化水平较低制约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国际经贸规则重构对我国服务贸易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
【关键词】服务贸易 新趋势 经济增长
【文献标识码】F74 【中图分类号】A
贸易是推动经济复苏的重要引擎之一。统计显示,2021年,我国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20.9%。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在货物贸易同比增长30%的同时,我国服务贸易总额达到52982.7亿元,服务贸易逆差缩窄到2112.7亿元,为2011年以来的最低值。今年1-2月,我国服务贸易又同比增长33.5%,达9534.8亿元。其中,服务出口增幅大于进口11.1个百分点,带动服务贸易逆差下降57.6%至183.1亿元,继续延续了过去一年我国服务贸易强劲发展的势头,充分体现了我国在服务贸易领域结构调整、出口竞争力提升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而这也正是我国近些年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新形势新趋势、持续努力奋斗的结果。
全球服务贸易的新特征与新趋势
随着科技的发展,服务的可贸易性不断得以实现,全球服务贸易也随之快速发展。2005年-2017年之间,全球服务贸易以平均每年5.4%的增长速度超越了货物贸易发展水平,其中,分销服务和金融服务发展效果最明显,分别占据了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近五分之一;计算机服务和研发服务则是发展速度最快的领域,以每年超过10%的最高增长率高速发展;教育、健康和环境服务贸易虽然总体规模不大,但也保持较快增长速度。服务贸易已然成为全球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国际贸易中最具活力的部分,并且呈现出一些新动态和新趋势。
第一,服务贸易成为全球经济的重要动力所在。当前,服务业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服务业创造了全球经济总量的70%,就业岗位的45%,全球直接投资的60%,跨境并购一半以上。与之相应的是,服务贸易成为推动各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世界贸易组织研究显示,不仅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总额已经达到本国GDP的四分之三,而且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对本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已经超过10%。该项研究采用全球贸易模型分析预测,到2040年时,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所占份额将会由现在的20%增长到三分之一左右。这意味着未来二十年里,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的份额将会增长50%。如果发展中国家能够采用数字技术,那么他们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份额将会增长15%。即使是最不发达国家,其服务贸易也将获得显著增长。贸易带动经济的效果将显而易见。与此同时,服务贸易也逐步展现了其在促进全球经济包容性发展方面的独特意义。研究显示,过去几年,发展中国家服务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比制造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更容易参与国际贸易,现代科技和互联网正在为更多中小微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提供了可能。此外,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也为全球女性创业带来更多机会。
第二,商业存在是当前服务贸易最重要的构成。尽管从外部特征看,跨境提供、境外消费或自然人移动似乎才是跨越国境的服务贸易常见形态;但事实上,在服务贸易四种模式中,商业存在才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对全球200个经济体的服务贸易进行的统计和测算可以发现,商业存在以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58.9%高居四种模式榜首,不仅独占世界服务贸易半壁江山,而且比以27.7%位居第二的跨境提供这一模式的服务贸易规模多出一倍以上,更遑论占比分别仅为10.4%和2.9%的境外消费与自然人移动。正是因为把通过商业存在而提供的服务贸易涵盖到计算中,全球服务贸易规模从2005年起开启了飞速发展模式,在2017年达到的13.3万亿美元。可以说,近二十年来,跨国直接投资在成为全球服务贸易发展最大推动力的同时,也使各国在服务业领域,尤其是金融服务和分销服务领域,建立了更为密切的联系。
第三,数字贸易不断拓展服务贸易的空间。全球已经进入数字时代。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为服务贸易创新提供了无限可能,国际贸易呈现出高度数字化的特征。远程医疗、在线教育、视频会议、网络游戏、服务外包、流媒体等各种服务贸易新业态逐渐成为普遍的日常状态。数字技术迭代更新下,服务贸易释放出巨大的发展潜力。2005年-2018年之间,由于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增加了一倍多。2020年全球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2.6万亿美元,近三分之二的数字经济由数字服务组成,而不是数字商品。数字服务贸易涵盖的内容不断扩展。由出版、影视、演艺、艺术展览、动漫游戏以及创意设计等折叠成数据的数字产品贸易,由软件、社交媒体、搜索引擎、云计算以及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服务组成的数字技术贸易,以及由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物联网等平台生成的数据流动贸易均成为数字贸易的重要内容。
第四,制造业服务化推动服务贸易边界持续延伸。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全球价值链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纽带。不断向价值链顶端攀升成为各国企业努力的目标。微笑曲线为制造业企业指出了一条转型升级的道路,只有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从服务中捕获价值,制造业才会具有更强大的竞争力。当与制造相关的各种服务如研发、设计、物流、包装、知识产权、分销以及售后服务等创造的价值越来越可观时,制造业服务化必将成为一种新的趋势。这一趋势使服务贸易深度融入到制造业发展中,并为制造企业带来更多优势,例如缓和销量的周期性波动、提供利润率更高的收入流,还可以通过更密切的客户互动激发出新的销售或设计理念。甚至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企业的整个商业模式都会从商品生产转向服务提供,例如从汽车销售转向交通服务,或者从套装软件和服务器销售转向云计算订阅服务。制造业服务化延展了服务贸易的边界,提升了制造业的附加值。
第五,新冠肺炎疫情导致服务贸易部门间差异化发展。受疫情的影响,全球服务贸易经历了2020年的巨幅下降和2021年的强劲增长,终于在2021年底基本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只是在2022年第一季度放缓了增长速度。但是,服务贸易不同领域受疫情影响呈现出差异化的发展态势。过去10年中增长最快的计算机服务贸易,在远程工作逐渐成为趋势和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的双重推动下,2020年依然强势增长了8%。非常时期,强者更强。这一年,美国计算机服务继续保持了其一直以来的竞争优势,出口增长了13%。其中,云计算和数据存储服务出口增长25%,占美国计算机服务出口的16.8%,比2015年增长一倍有余。与此同时,涵盖金融服务、法律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专业服务在内的其他商业服务也从全球服务贸易市场54%攀升到66%。但与之相反的是,一些依赖人员流动和现场工作的服务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遭遇了重创。统计显示,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全球建筑业出口下跌了18%。运输服务和旅行服务由原来占据服务贸易43%的份额减少到31%。
第六,全球服务贸易规则重构进程持续深化。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全球贸易规则正处在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中,特别是数字贸易等新兴服务贸易领域,相关贸易新规正在多方博弈中孕育形成。一方面,多边体制下服务贸易“国内规制”达成新共识,贸易自由化理念得以继续彰显。中国、美国、欧盟等世贸组织67个成员于2021年底共同发表《关于完成服务贸易国内规制谈判的宣言》,意味着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将获得进一步发展。以RCEP、CPTPP为代表的区域贸易安排更是在制度设计上在不断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开放度进一步得以深化。另一方面,服务贸易新议题成为各国在FTA谈判中争夺规则制定权的焦点。竞争政策、国有企业、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权益、环境问题等超越WTO义务的新议题成为美欧日等发达国家主导的FTA框架的基本标配。与此同时,数字贸易规则也已成为各国博弈重点。美国不仅以《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协定》(USMCA)为基础。主张在全球数字贸易中推行数据自由流动和存储设施的非本地化,更提出要建立一个“DigitalDozen”的经济体,这十二个经济体被美国认为适合成为数字贸易协议的潜在合作伙伴,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日本、韩国、墨西哥、新西兰、秘鲁、中国台湾、英国和东盟。欧盟、中国以及《数字经济协定》(DEPA)的成员方也分别提出各自不同的数字贸易规则方案。
新趋势下我国服务贸易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在全球服务贸易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我国服务贸易也以超过10%的年均增速高速发展。自2014年开始,我国服务贸易规模已经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二位,进步是显而易见的。与此同时,我国服务贸易长期逆差、服务贸易竞争力有待提升又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的《全球服务贸易发展指数报告(2021)》显示,按照服务贸易综合发展指数排名,我国虽然已经由2020年的全球第20位提升至2021年的第14位,但是若与我国服务贸易额总值居全球第二相比,还是有较大的距离。这说明我国服务贸易在“量”的发展方面已经有了很好的积累,但是在“质”的提升方面尚有较长的路要走。复杂多样化的新趋势对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而言,可谓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方面,我国服务贸易正迎来众多的机遇。一是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为我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广阔市场。自WTO成立以来,服务贸易首次被纳入多边体制就产生了前所有的活力。同时,服务贸易又再次在各种区域贸易安排中被加以重视。迄今为止,全球共有193个服务贸易领域的RTA被通知到世界贸易组织。在我国与26个国家签订的19个自贸协定(FTA)中,服务贸易同样成为协定的重要内容。借助GATS和这些FTA,我国服务业企业得以在全球市场和FTA伙伴国市场中获得更多的市场发展空间。以今年生效的RCEP为例,由于所有成员国均承诺开放超过100个服务贸易部门,涵盖金融、电信、专业服务、自然人临时移动等;而且在7个成员方采用了负面清单开放方式的同时,其他8个成员方也承诺在RCEP生效后一定时间内要转为负面清单开放;这些开放都是棘轮式的不可逆转,因此,中国企业在域内发展中国家服务市场必将拥有更多的发展机遇。如老挝的增值电信服务、运输服务以及柬埔寨的金融、建筑、运输服务,都将成为中国在服务贸易方面与之加强合作的重点领域。此外,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也使我国服务业对外投资的获得了长足发展。截止2020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近八成集中在第三产业(即服务业),金额为20287.1亿美元,主要分布在租赁和商务服务、批发和零售、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房地产、交通运输/仓储等领域。
二是数字经济的巨大潜力为我国推动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世界贸易组织预计,到2030年,数字技术将促进全球贸易量每年增长1.8到2个百分点。2020年,全球47个国家的数字经济规模总量达到32.6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其中,中国数字经济同比增长9.6%,增速位居全球第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首先会大幅降低我国服务贸易成本从而增加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根据WTO研究,数字技术与政策壁垒减少、基础设施投资的完美结合使全球服务贸易成本在2000年-2017年之间下降了9%。其次,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会为我国传统优势服务贸易创造新的贸易机会。例如3D打印使建筑服务业能够通过数字网络将建筑设计发送到国外,推动建筑业跨境贸易。此外,以5G为代表的新一代通信技术在我国的广泛运用,为跨境金融服务、区块链服务、云服务等更多高附加值的服务贸易提供了可能。
三是商业存在的不断增加为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弯道超车的机会。当商业存在成为全球服务贸易的重要支柱时,就意味服务业已经成为全球跨国投资的首选目标。2019年我国服务业利用外资超过1000亿美元,占外资总额的比重超过 72%。即使2020年受疫情影响,在全球跨国直接投资大幅下降的情况下,我国服务业利用外资同比增长13.9%。这表明我国服务业的扩大开放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当前,这一改革进程在持续加快。2020年6月,我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金融业准入的负面清单已经正式清零。2021年8月海南自贸港第一张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正式实施,外资将会有更多的机会进入金融、法律、会计、管理咨询、环境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当前,商务部正准备制定全国21个自贸区统一的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这一系列的重大改革举措使得一个更加开放的、多样的、包容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生态在我国逐渐形成,发达国家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经验也将通过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溢出到我国服务业发展的方方面面,促使我国服务业在学习对标中不断转型升级,从而实现弯道超车。
另一方面,我国服务贸易健康发展也面临着不少挑战。一是服务贸易的不均衡状态显示了我国服务贸易整体实力仍有待提升。一直以来,中国服务贸易都处于逆差状态。2012年-2019年,中国对全球服务进口增长贡献率达15.7%,拉动全球服务进口增长5.5个百分点。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服务进出口同比虽然大幅下降(-15.7%),但降幅低于全球3.5个百分点。出口与进口的不均衡揭示了我国对服务的需求远远超出了自身的提供能力。尽管2021年,中国的服务贸易逆差已经缩窄到2112.7亿元,但并不意味着我们的服务贸易竞争力大幅提升,而是由于构成中国服务贸易逆差主要来源的海外旅行服务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的背景下大幅下降的缘故。统计显示,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国旅行服务贸易逆差从2019年的14941.6亿元降至2021年的6430.4亿元。此外,服务贸易与货物发展的不均衡状态也值得关注。据联合国贸发会的统计,2020年全球服务贸易总额达到96650.3亿美元,中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6617.17亿美元,占比5.63%。而同期,我国货物贸易在全球占比超过16%。表明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依然任重道远。
二是制造业服务化水平较低制约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制造业服务化水平是决定一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发达国家制造业企业的服务收入占营收总额的50%以上,我国仅在10% 左右。尽管从制造业最终产品中服务增加值的占比看,我国制造业服务化呈现较快发展趋势,由2005年服务增加值占比26.5% 上升至2015年的31.6%,逐步靠近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的水平(服务增加值约35%-41%);但是,就代表制造业服务化的另一关键指标“制造业生产中的服务业投入”来看,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研究显示,2005年-2015年发达国家制造业生产中的服务投入占比保持在25%-33%区间,而我国则一直在15%左右,仅呈微弱的上升趋势;并且,生产性服务投入主要来源于外国公司提供的服务。中国是制造业大国,也是服务贸易大国;但不是制造业强国,也不是服务贸易强国。当前,中国先进制造业的总体规模、综合实力以及国际影响力已经获得大幅提升,对现代服务业的融合需求也加快提升。因此,有效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三是国际经贸规则重构对我国服务贸易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参与“服务贸易国内规制”协议谈判的世贸组织67个成员之一,中国承诺将于2023年正式履行该协议。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在今年一年之内完成该协议生效的所有准备,形成更具透明度、更具制度化的许可程序和技术标准规范。与此同时,为全面落实6年后我国在RCEP服务贸易领域的负面清单开放,我们必须要尽快适应服务业更大范围的开放,要全面形成以规则、规制、制度为基础的服务贸易国内监管体系。但是,根据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我国服务贸易限制程度(0.214)不仅远高于OECD平均水平(0.064),而且限制程度高于高于巴西(0.081)、南非(0.055)、越南(0.130)等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开放,时间紧任务重,对我们是个重大考验。此外,美欧在数字贸易规则的先行一步,其所主张的数据跨境自由流动规则对我国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的理念形成一定冲击;补贴、劳工标准、环境问题、竞争原则、政府采购等多个被美国带入服务贸易谈判的新议题,对我国形成挤压态势。
新趋势下推进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创新发展的建议
面对全球服务贸易呈现的新趋势、新特征,我们应当抓住可能的机遇,寻求实质性飞跃;直面严峻的挑战,谋划突破性发展。
第一,坚持特色,错位发展,全面提升。首先,要凸显我国制造业大国的优势,围绕制造业服务化推进服务贸易发展。鼓励研发、设计、包装、物流、分销、法律和会计、金融等为制造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逐渐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提供相关的服务支撑。其次,要发挥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大、市场大的优势,抢抓数字贸易新赛道的机遇。加快5G基站、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建建设,为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提供技术支撑。深化数据确权、数据交易的改革试点,不断挖掘数据作为新要素的经济价值。探索数据分级分类管理,稳步推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增强数字贸易核心内涵的活力。最后,巩固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增长优势,练好传统服务贸易内功,拓展更多国际市场。要继续发挥我国在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等领域已经取得出口优势,同时通过保险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口,带动国内相关服务业的发展。重视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的转型升级,培育对外文化贸易的新动力,为后疫情期的再度崛起做好充分准备。
第二,规范制度,厘清壁垒,筑巢引凤。要把打造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作为推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是要深度研读2021年世界贸易组织67个成员方谈判形成的《服务贸易国内规制参考文件》,根据我国在该谈判中新作出的承诺,厘清下一步改革的方向。二是要把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的理念落实到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把消除“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等隐形壁垒作为营造开放型服务业良好生态的关键环节,彻底解决服务业开放中仍然存在的“准入不准营”问题。三是要把OCED服务贸易限制指数作为评价国内规制的重要参考,对标标杆国家和OECD平均水平,逐项消除影响我国服务业开放度的体制机制障碍。四是要重点推进服务业行业标准、资质等与国际接轨,尤其是法律、会计、医疗、建筑、专利代理等领域专业服务领域国际职业资质互认制度,吸引更多国际化高端专业服务人才,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积蓄更多活力源泉。
第三,深化改革,共议新规,激活竞争。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贸形势,我们要把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与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有机协调起来。一方面,要继续推进我国服务业差异化的改革实践,通过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贸港、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内地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等多种类型的开放平台,实现新时代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新局面。要继续遴选试点成效显著的地区,升级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要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促进科技、制度双创新。在加快载体建设的同时,全面实施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开放新模式,健全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强化服务业高水平开放的法治保障。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重构,充分利用中国的FTA网络,与伙伴国协调立场,就国际经贸规则变革共同提出倡议;坚决维护WTO的作用和地位,就多边体制下的新议题发表中方立场,捍卫发展中国国家的利益。此外,要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的大市场,促进国内外服务要素资源的自由高效流动,确立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竞争秩序,以市场的活力推动服务贸易健康发展。
(作者为苏州市社会科学院院长,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导)
【注:本文系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FTA数字服务贸易壁垒与江苏的应对研究”(项目编号:22EYA006)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王俊:《应对国贸规则变化 加快推动制度型开放》,《群众(决策咨询版)》,2022年第4期。
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课题组:《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开放发展与竞争力提升》,《中国经济报告》,2020年第5期。
③朱福林:《全球服务贸易基本图景与中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管理学刊》,2022年第1期。
④李俊:《全球服务贸易变局下的中国———〈全球服务贸易发展指数报告〉解读》,《对外经贸实务》,202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