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述由头: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快,各种形式的“特权”被逐步取消或受到限制,但不可忽视的是,特权隐性化现象不断出现,成为诱发腐败的新形式。特权隐性化也称“隐性特权”,主要是指公共部门及其公职人员基于自身掌握的公共权力,在法定利益之外隐蔽地享受特殊利益和权利,而难以被监督的现象。2009年3月,安徽省某市动用财政向干部派发健身贵宾卡;4月,网友晒“温州旧城改造建房挪作领导低价内部购房的清单”;5月曝光的湖南省邵阳市某县公安局政委女儿冒名上大学……种种“隐性特权”的出现,已为反腐工作提出新的挑战,我们该如何防范?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