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9月12日报道:今年初四川金堂县出台并实施了一项新政策:从村干部中聘请政府雇员。
2005年8月,“村官”的人事制度改革“破冰”:四川成都金堂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选拔使用优秀村(社区)干部工作的意见》,在人才的引进、保留、使用等方面有不少创举。村干部实施“政府雇员制”,从村干部中聘政府雇员,是其中最惹眼的一条。
按照规定,符合选拔使用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干部,可以按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聘用到缺编的乡镇事业(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一聘3年。这些村干部,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规定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新聘人员标准和规定确定执行,经费渠道、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也按照乡镇事业(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同类人员对待。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能获得续聘,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这项政策出台以后,金堂县委立即着手实施。通过摸底,全县有30多人符合选拔条件。经过乡镇推荐、村民测评、组织考核、考试、选拔使用人员公示等工作程序,最后确定5名优秀村干部被聘为政府雇员,于今年2月25日上任。
据报道,该政策实施后主要有以下两方面效果:一是让村干部的工作进行起来方便了,二是留住了村干部,使村干部一心一意当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