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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艾防艾,强化青少年生命健康教育

□ 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研究员 雷小政 《 民生周刊 》(

    相对于急性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言,艾滋病在全球是一种尚无有效疫苗,但总体“可防可控”的慢性致死乙类传染病。防治艾滋病是一关系生命安全与健康的社会工程、民生工程。为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遏制艾滋病流行蔓延,从2004年起,我国正式实施了以民生保护为导向的预防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在青少年领域,我国民政、财政部门结合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在医疗教育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特殊需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2〕17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医疗教育和生活保障等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4〕72号)、《关于加强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属和患者遗孤救助工作的通知》(民函〔2004〕111号)等文件。

    当前,在各方努力下,艾滋病在我国已经处于低流行水平,但在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中的传播问题上出现局部恶化现象,需要保持高度警惕。我国“十四五”规划的相关工作会议纪要指出,要加强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力度,强调人人知艾防艾,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其中,强化青少年学生知艾防艾的综合教育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高度共识之一,也是各级各类学校目前着力加强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如何在青少年学生中实现这一目标?

    生命安全教育与健康教育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根据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健康优先”原则,2017年,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高校应当开设健康教育公共选修课,安排必要的课时,确定相应的学分;2020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中小学校每学期应在体育与健康课程总课时中安排4个健康教育课时。

    随着对健康权、健康教育认识的进一步深化,社会各界对健康的理解和需求也在与时俱进。健康不再被局限在个体无病或者一个人身体没有出现虚弱或疾病,而是强调一个人在生理上、心理上和社会上处于完好状态,同时重点关注个体在面对社会、躯体和情感挑战时的适应和自我管理能力。与此同时,一些重大疾病和非法侵害可能同时伴生,严重危害公民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从基本权利的实际保护来看,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在许多场合是相互关联的。这就不难理解,生命安全教育与健康教育的融合是当前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推动中小学生教育改革的重要方面。例如,2021年,教育部发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42条明确要求:“学校要树立以生命关怀为核心的教育理念,利用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健康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等专题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尊重生命;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使学生了解生理健康知识,提高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又如,根据教育部2021年印发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要求中小学在课程教材、教育教学等育人环节加强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心理健康、传染病预防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安全应急与避险5个领域的教育,而且重点强调它们之间相对独立,自成体系,又相互影响。

    从全球艾滋病的发展来看,除了“柏林病人”和“伦敦病人”两例因为输入特定基因突变骨髓等偶然因素被治愈外,在疫苗研发仍未取得实质、重大突破的情况下,需要理性认识到其仍然是一种致死性传染疾病。根据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不久前公布的一项数据显示,15岁至24岁青少年人群只占全球人口的16%,但在每年新确诊艾滋病感染人群中的比例却占到了34%。根据中国疾控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几年平均每年有3000多例学生感染艾滋病。其中,在新报告病例中,15~24岁青少年学生病例占比从2011年的10.4%上升到2018年的18.9%;在2017年全国高校新增的3077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81.8%经同性性行为传播感染。从保护生命安全与健康的角度,遏制艾滋病在青少年学生中的传播刻不容缓。

    更为关键的是,对青少年学生群体开展艾滋病防治教育的目标,不仅仅是让学生知艾防艾懂艾,还要确立对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不歧视、不抛弃、不放弃”观念,更要积极鼓励和支持他们投入到这一民生工程的建设当中,努力培养能够担当“保护弱势群体”“终结艾滋病”使命的新青年。

    青少年知艾防艾教育难点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指出,目前,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青少年学生感染人数增加较快。为此,还专门明确提出了“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流动人口、青少年学生、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的工作目标。为强化专门化的、有针对性的艾滋病防治教育,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联合制定的《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提出了实施“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程”,明确要求加强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性健康和预防艾滋病教育,确保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的预防艾滋病教育时间;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在新生入学体检中发放预防艾滋病教育处方,每学年开设不少于1课时的艾滋病防控专题教育讲座。

    尽管如此,从实践状况来看,各地的相关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立法的角度上看,在我国202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中,缺乏对禁毒防艾领域的专门章节和条款的规定,也未就全面性教育、毒品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协同问题设置刚性条款,限制了一些遏制措施“实际落地”和责任压实。一些社会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违法犯罪行为也制约了遏制艾滋病传播的效果。例如,根据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公安局公众号“平安苍南”介绍,在2018年,该公安局历时近半年斩断了一条涉及全国28个省市的制售假冒品牌安全套链条:查获成品、半成品假冒安全套达50余万盒,涉及众多知名品牌,涉案总金额近5000万元;一些青少年学生、老年人和部分性工作者购买安全套较为集中的场所,尤其是小旅馆、便利店、小超市是这些伪劣产品去向的“重灾区”。

    在当前学术界关于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归因分析中,不安全性行为和吸毒时共用针管是最为常见的原因。但是,青少年学生对其风险甄别能力令人担忧。以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项目组对全国14所大专院校1328名青少年学生的问卷调查为例。在10个是否容易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高危/非高危行为的选项中,按照目前的医学解释和临床经验,“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一起握手、吃饭、游泳”和“被叮咬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蚊子再次叮咬”在传播概率上极低,可以归入非高危行为。问卷显示,分别有18.37%、52.18%的受访学生的选择与项目组的研究假设不一致,认为其属于高危行为,表明其对日常接触行为在传播风险上的认知不明确,相对较为容易陷入对艾滋病的污名化评价。同时,在其他属于常识性的高危行为的选项中,令人遗憾的是,有许多受访学生对实际风险的预判较弱,认为其属于非高危行为。选择错误的比例如下:“发生一夜情时未采取安全措施”(4.89%)、“吸食新型毒品后发生性行为”(5.87%)、“在酒吧被人‘捡尸’(性侵)”(4.74%)、“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共用剃须刀”(21.76%)、“同性恋人之间发生性行为时未采取安全措施”(6.93%)、“眼睛被溅到疑似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血液”(13.70%)、“吸毒时与他人共用注射器”(4.52%)、“在口腔溃疡期间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接吻”(15.66%)。

    与此同时,目前,涉及未成年人禁毒防艾领域的图书、教辅资料总体上良莠不齐。一些教育内容“恐吓大于引导”“训诫多于说服”,影响了知艾防艾教育的实际效果。艾滋病防治教育课程和一般的教学课程不同,其涉及医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多学科领域的内容。令人遗憾的是,由于担心招生声誉、校园安全等因素,从调研来看,开设艾滋病防治通识课程的大专院校少之又少,相关的考核评价要求也在摸索和建设过程当中。如何改变这一状况?

    完善艾滋病防治通识教育体系

    一所好的学校,不仅要有大楼、大师,更要有大爱。要贯彻艾滋病防治专题教育的目标,在宏观上,需要充分结合当前社会转型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现实问题展开,尤其是积极融入公共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微区域”安全、乡村振兴等关联命题进行教育。在微观上,需要充分结合当前青少年学生的兴趣爱好、生活方式、学习需求等个性化因素。例如,对于青少年学生而言,除了要学会识别显性的恶意传播外,还要掌握对隐秘传播行为的预判能力。在休闲娱乐场所、社交软件交友、同性恋爱交往中,准确认识健康与不健康的界限,积极提升识别风险、远离风险的能力。万一不幸感染艾滋病,也应教育其积极配合抗病毒治疗,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生命质量。

    艾滋病防治教育,在内容上,需要贯彻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的融合,实现艾滋病防治教育、全面性教育、毒品教育的联动或协同。可以说,缺乏与全面性教育和毒品教育的融合恰恰是许多艾滋病防治教育浮于表面的一个深层次原因。从容易伤害青少年学生的性侵害、新型毒品等进行溯源教育。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角度而言,引导其远离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高危行为和相关的不良生活方式,自觉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如在讲解性道德、性责任内容时,可展示案例引导学生对案例中不安全性行为进行讨论;在讲解与毒品关系时,可介绍吸毒人员沾染毒品的经历引导学生掌握鉴别新型毒品并自觉远离特定危险场所、特定危险人群。

    为落实艾滋病防治教育任务,各学校可灵活选择以下教育形式:一是开展主题班会。根据学校师资配备情况,开展由医生、心理咨询师、艾滋病防治工作岗位人员、班主任等主持的主题班会。可通过视频观影、小组活动、趣味游戏、情境模拟、角色扮演等形式来提高学生的兴趣度和参与感。二是开设通识课程。可以在入学第一学期开设通识课程,以达到全面覆盖学生群体、理性认识和客观评价艾滋病病毒的目标为准。一些青少年学生在意识到暴露前预防药物、暴露后阻断药物、接受专业的抗病毒治疗后可实现的“U=U”标准(Undetectable equals Untransmittable,检测不到=无法传播)和阻断母婴传播后,深化对艾滋病病人“不歧视、不抛弃、不放弃”理念的认识。三是举办专题讲座或体验性教育。建议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慈善公益组织、爱心企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代表到校园举办主题讲座。有条件的还可以组织戒毒康复人员、艾滋病病人现身讲授自己经历或者定期组织学生进入戒毒场所、艾滋病防治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四是发展同伴教育。鼓励具有相同专业背景、特定生活经历的学生在一起交流与分享健康生活方式有关的信息和心得体会。如针对交友软件、网络游戏、吸烟、酗酒、文身、“剧本杀”等进行专门探讨。

    当然,各级各类学校作为艾滋病防治教育的直接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应当建立完善自上而下的组织领导体制,加强统一规划管理。如可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健全其职能,将其全面升级为传染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同时作为校园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主管机构。该小组应当与卫生健康部门等定期组织疫情通报和防控会议;编制传播应急预案、支持课程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可以因地制宜设立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和自助检测材料售卖设施。如有学生发生高危行为或被诊断感染艾滋病病毒,并向学校寻求帮助的,校医院和心理咨询中心等应当启动应急预案,督促贯彻在“黄金时间”及时采取预防或阻断措施,协调衔接抗病毒治疗,并根据其身心状况提供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帮助。

知艾防艾,强化青少年生命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