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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 《民生周刊》记者 郭鹏 《 民生周刊 》(

    “孩子上高中时犯了盗窃罪,会不会影响他以后上大学、找工作、结婚?”这是朱红霞一直揪心的问题。

    身为母亲,她生怕儿子因为此前一时失足而终身被贴上犯罪的标签,其学业、工作和生活都会受到负面影响,很难回归正常社会。朱红霞告诉《民生周刊》记者,她始终不敢去为孩子办理无犯罪证明,“一旦查出案底,不知该如何是好”。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实施办法要求封存内容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要“应封尽封”。

    衔接配合  形成合力

    《民生周刊》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就增加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法律要求,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情况予以保密。

    但由于规定较为笼统,实践中对封存主体、封存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还有一些企业甚至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部门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上述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媒体表示。

    于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在国家层面统一细化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统一认识,规范工作程序,促进公、检、法、司等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效果,最终制定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要求,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依法予以封存。同时要求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应当将刑事裁判文书、《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及时送达被告人,并同时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收到上述文书后应当在三日内统筹相关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整体封存。

    实施办法还明确,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受理单位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多地落地实施

    《民生周刊》记者检索发现,自今年5月30日实施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国已有多地发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6月13日,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并向该名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检察院、公安局送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据了解,2021年11月至12月期间,王某与他人先后在大庆等地实施盗窃电动车电瓶45次,盗窃价值1.4万余元。经审理后,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承办法官考虑到王某系未成年人,因缺乏监管,受到不良引诱,一时冲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且已被判处刑罚,受到了法律应有处罚,故其已为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

    为让未成年人罪犯将来回归到社会,不因过往的污点而受到社会的歧视,在该案判决生效后,主审法官除向王某的父母发放《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令》外,还依法向他们送达了《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告知其犯罪记录封存的权利与义务,让其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法官的良苦用心。

    日前,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也依据实施办法发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据悉,被告人小军在明知龙某收购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办理了银行卡及电话卡提供给龙某使用,并非法获利2000余元。经查,小军提供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其间流水金额共计上千万元。小军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承办法官考虑到小军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18周岁,心智发育尚未成熟,受到不良诱惑而失足走上犯罪道路。为了让小军顺利回归社会,在该案判决生效后,麒麟区法院少年法庭依法向小军及其法定代理人、检察院、公安机关送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同时向小军及其法定代理人告知了相关权利义务。

    小军的妈妈表示,小军最近因找工作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原本一直担心记录中有污点会受到歧视,这一制度的施行让小军可以平等就业,真正改过自新。

    多地司法部门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一如既往贯彻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以帮助教育和预防重新犯罪为目的,实现未成年人罪犯“无痕”回归社会,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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