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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洪伟:为未成年人撑起阳光天空

□ 《民生周刊》记者 于海军 □ 夏学衍 文心 《 民生周刊 》(

    作为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最忙四楼人”中的一员,“蓝·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的主办检察官谭洪伟总是步履匆匆。在他办公桌的台历上,备忘事项写得密密麻麻,字迹工整。

    谭洪伟曾在枣庄市第一届检察室业务竞赛中荣获一等奖,并被滕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滕州建设”先进个人。他嘴边常挂着这样的话:“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的目标就是让更多孩子在阳光下快乐健康地成长。”

    法治宣讲员

    头顶粉色荷花,身穿绿色背带裤,蹦蹦跳跳、俏皮可爱的小荷,作为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蓝·荷”的形象代表,一经亮相便深受学生喜爱。

    小荷的名字取义于“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以及“嫩竹犹含粉,初荷未聚尘”。这既代表孩子们天真无邪,也代表他们弱小,需要关爱和保护。“蓝·荷”则寓意“检察蓝”守护下的小荷。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尽早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谭洪伟说,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时,发现一些孩子不懂法,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从而导致错误行为的发生。

    为了让孩子们明确知道法律的原则和底线,谭洪伟先后担任滕州二中、姜屯中学等8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他积极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法治宣讲62场次,发放法治宣传手册4万余册,受益学生和群众达10万余人。

    在一次预防校园欺凌的法治宣讲活动中,谭洪伟运用真实案例,通过PPT解说及现场提问互动等形式,讲解了有关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知识,让同学们深刻了解了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危害,以及面对校园欺凌时保护自身安全的正确应对方法。

    学生们通过聆听谭洪伟的法治宣传讲座,不仅学到了关于校园欺凌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而且懂得了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样的普法活动让大家受益匪浅。学生小杰说:“小荷很可爱,谭检察官的衣服也很酷,我要更加努力学习,争取在考大学时选法律专业,长大了也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

    帮扶有妙招

    谭洪伟说,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家庭教育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如果家长能及时发现孩子自我封闭、自暴自弃、暴躁易怒、悲观厌世等不良情绪,配合学校、老师扎实做好家庭教育,这些孩子就能较早纠正自身错误行为,不至于产生严重违法后果。

    在谭洪伟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滕州市中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设立“蓝·荷”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在帮扶过程中,谭洪伟同专家顾问、社区工作人员根据不同案件、不同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不同情况,运用个案辅导、小组活动等方式,通过亲子互动、趣味心理测评等游戏活动,共同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部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定期开展心理辅导,逐渐让孩子们打开心扉,了解他们内心的真实世界,和家长一起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

    谭洪伟说,通过司法干预,督促监护人履职尽责,发挥家长对回归教育的重要作用,切实给“熊孩子”的家长戴上紧箍咒。

    在谭洪伟和同事们的努力下,目前,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托“蓝·荷”品牌,采取制发“督促监护令”与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相结合的方式,制发“督促监护令”100余份,开展单个亲职教育30余次、团体亲职教育20余次,努力构建起罪错未成年人及失职监护人的分级干预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一次新尝试

    近日,滕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对犯错后认真悔过的未成年人王某、孙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作为本案特约未检检察员,农工党党员范光杰和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生朱珣珣多次与王某、孙某及他们的家人沟通,反复释法说理,使两名未成年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两位家长也为自己对孩子疏于管教后悔不已。

    “统战+未检,是我在工作中探索出的一个新工作模式。”谭洪伟说,该模式聘请15名党外代表人士为特约未检检察员,形成具有统战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使党外代表人士成为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发展的重要参谋助手。同时,通过参与未检工作,党外代表人士能更广泛、更真实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寻找社会问题症结,思考解决方案,精准发挥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升。

    “统战+未检,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道路上的一次新尝试,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能帮助未成年人撑起阳光明媚、惠风和畅的天空,守护好未成年人脚下绿色健康、幸福安全的沃土,进一步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谭洪伟说。

谭洪伟:为未成年人撑起阳光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