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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宜多商量少命令

作者 申国华(公务员) 《 民生周刊 》(

    虽然依稀能听到广场舞音乐声,但家住青岛海云庵广场旁的王翠花已经很满足了,至少窗外的噪音不影响看电视,并且能在晚上9点半前休息。而在一个多月前,她还在饱受广场舞噪音之苦。

    近年来,每到夏天傍晚,一些居民自娱自乐,几十个人、上百人组成队伍,民族舞、健身舞、交谊舞、鬼步舞等不同舞蹈队活跃在广场上、小区旁。跳舞健身固然没有错,但一些舞蹈队兴致很高,晚上10点还不见结束,着实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而且,这些问题还成了一些地方基层治理中的“老大难”。

    通常情况下,基层治理中遇到的许多事情繁多而琐碎,几乎包含了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这些事情,往小了说,基本上全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根本不值得一提。但往大了说,却关乎邻里和谐乃至社会稳定。

    可这些小事该如何解决?如果依靠政府相关部门或者选择报警,可能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毕竟,当事人双方谁都没有犯法,既不能拘留也不能罚款,只是所处角度不同,导致想法不同、利益不同,所以,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即使政府相关部门介入,也多是调解一番、劝说一通,并不能强制别人。否则,极有可能激化矛盾,导致情绪对立,甚至事情愈加复杂。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这些日常琐事皆由群众而起,如果处理得当,并不见得是坏事,还可能是好事。比如,广场舞扰民的问题,依靠强制命令不好解决,尝试一下把群众组织起来商量着办。

    这样做,当然也不是“碰运气”,而是既有规律可循,也有内在依据。在基层治理工作中,一些具体事情往往关系很多人的切身利益,也可能不只由一个人引起,而且并不是严重违法行为,难以上升到法律制裁的程度。如果硬是强制命令,要当事的其中一方怎么样,既有偏袒之嫌,也容易激化矛盾,甚至导致执法犯法。但如果把这些群众或者群众代表组织起来,让大家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商量解决办法,并邀请相关专家给予指导,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动之以情、晓以利害,很可能就会出现“让他三尺又何妨”的情况。

    说到底,这也是群众路线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的生动体现。既可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让大家畅所欲言,把道理讲明,把事情讲透,便于大家接受,还可以集思广益,集中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彻底解决一些“老大难”。所以,只要做好调查研究,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就能达到群策群力、群策群治的效果。

    当然,大家的事情让大家商量着办,并不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可以当“甩手掌柜”,而是责任更重、工作更多。只有发动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让群众参与进来,才能及时正确解决基层治理中的“老大难”,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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