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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认错道歉,丢面子得“里子”

作者 申国华(公务员) 《 民生周刊 》(

    做错了事情,敢于承认,并且公开道歉,也就是实实在在把群众利益举过头顶,视百姓为父母,群众还能不信任、不拥护?

    6月29日,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小客车调控办)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开致歉信。公开致歉信称,海南省实施小客车调控工作以来,为方便群众咨询,省小客车调控办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但未明确具体的咨询时间,造成部分群众在节假日及非正常工作时段咨询调控政策时电话无人接听。这样的工作作风与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期待不相适应。为此,海南省小客车调控办通过新闻媒体向广大车主和驾驶人朋友公开致歉。

    作为咨询调控政策的“窗口”服务单位,海南省小客车调控办工作中确有不妥之处,但能够及时发现错误,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通过媒体向公众致歉,既是对当事群众精神上的最好安慰,也能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树立良好形象。

    通常情况下,面对错误,行政管理人员或部门的态度不外乎三种:一是拒不承认。即使其错误已被多种证据证明,并已“板上钉钉”,仍不承认有错,似乎其字典里根本没有“错误”二字。二是被动承认。经过多方批评和群众帮助,勉强承认过错,但心中仍存“客观因素使然”的心理。三是主动承认。通过群众提醒或自己检查后发现错误,主动承认,全面深刻剖析其中的主客观原因,并更多地从主观上分析原因,努力吸取教训,尽快改正错误。不同的认错态度决定和影响着改正错误的质量与效益,也影响着工作的开展。

    面对错误不敢承认,甚至百般抵赖,使劲把责任往他人身推,也许别人不会“针尖对麦芒”,但群众心里都有一杆秤。此举看似自己保全了面子,实际上却丢了“里子”。而主动承认错误,敢于承担责任,看似丢了面子,实则收获了“里子”。廉颇负荆请罪、焦裕禄因为儿子看戏逃票当众作检讨……从古至今,哪个人因为主动承认错误而降低了自己的形象?无疑,海南省小客车调控办公开致歉的做法值得点赞,此举非但不会影响单位声誉,反而还会提升单位形象,容易赢得更多群众的信任。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人是这样,一个单位、一个团体也是如此。一个单位的工作出现错误,做了错事,尤其是对损害了群众的合法利益,更应该心悦诚服地向对方认错道歉。近几年,一些“民告官”的案件中,少数部门就缺乏敢于承认错误的勇气。一个单位不只是代表领导个人,而是代表一个团队、一个部门甚至一级政府、一级组织。在群众眼里这就是“天”,如果在“老天爷”眼里都把是非弄颠倒了,老百姓该相信谁?受了冤屈,该找谁说理?

    “天地之间有杆秤……”行政管理部门因做错了事、工作没做好而公开认错道歉,看似丢面子、没水平,实则得了“里子”。做错了事情,敢于承认,并且公开道歉,也就是实实在在把群众利益举过头顶,视百姓为父母,群众还能不信任、不拥护?相反,如果连承认错误的勇气都没有,则容易让群众失望。

评三好看视力,也是一种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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