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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真碰硬 打掉黑恶“保护伞”

□ 《民生周刊》记者 郑旭 《 民生周刊 》(

    查处并撕开纵容、豢养、庇护黑恶势力的“官伞”“警伞”“庸伞”及其关系网,这是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的必由之路,也是民心所向。

    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要求,4月上旬,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天津、吉林、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新疆等1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并开展督导。这标志着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督导工作已全面启动。

    据《民生周刊》记者了解: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战告捷、再掀新一轮强大攻势的“转段之年”,也是黑恶势力企图隐身变色、躲避锋芒的“蛰伏之年”,还是扫黑除恶难度累积、瓶颈显现的“攻坚之年”。此轮督导工作旨在受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广泛动员发动群众,较真碰硬扎实开展督导,紧督黑恶势力“保护伞”,为精准打击人民群众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民生周刊》记者梳理发现,2018年以来,上述地区查处了一大批以“官伞”“警伞”“庸伞”为主要特征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取得了扫黑除恶拔“伞”的阶段性胜利,为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尽管如此,此前有评论指出:有的地方对涉黑涉恶案件查得不深、打得不透,没有触及“保护伞”;有的地方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存在见好就收的想法,没有在深挖细查“保护伞”上下功夫;有的地方怕“灯下黑”问题被查处以后影响形象和政绩,一定程度上对“保护伞”不愿查、不敢查。

    按照中央部署,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第二轮督导地区后,重点督导未立案查处“保护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督查是否实现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是否落实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是否分层分类制定打击“保护伞”对策,深挖彻查各类“保护伞”。

    “黑社会”头目受正处级官员提携

    2018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了5个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政协原正处级干部刘永祥充当黑恶势力“官伞”。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2006年至2016年,时任永福县政协主席的刘永祥长期与该县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李佳及其成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当选政协委员、协调工程项目等方面为李佳等人谋取利益,收受李佳39.15万元;出资入股李佳经营的安棉采石场,并获利40.65万元;接受李佳请托,为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李佳涉黑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向司法机关打招呼,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据《民生周刊》记者了解,永福县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李佳一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西告破的第一大案。作为撑在李佳头顶的“官伞”,时任永福县政协主席的刘永祥起初并未“浮出水面”,而是在李佳到案后,案件专案组通过深挖细揪才让刘永祥现出原形的。

    据消息人士透露,早在2006年李佳就通过他人结识刘永祥,之后为了拉拢刘永祥,李佳不仅逢年过节给其送礼、送钱,还不加遮掩地送其干股。

    为使自己在黑道的日子过得更加长久,李佳开始瞄准官路并加速奔走,正处级官员刘永祥则成了提携者。2013年永福县政协换届之前,李佳找到了刘永祥,表示想当政协委员,刘永祥非但没有拒绝,还利用职务之便帮李佳顺利地实现了这一愿望。

    2014年,李佳开设赌场被公安机关拘留并办理取保候审,因为当时有刘替其说情,所以李佳没有受到处分。直到2016年,永福县政协再次换届时,因为开设赌场事件,李佳才被清理出了政协队伍。

    省会公安局领导纵容黑恶势力

    除了严惩充当黑恶势力的“官伞”,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形成有力震慑,加强警示教育,去年至今,海南、江西、浙江、安徽等上述地区通报了多起政法干警为黑恶势力撑开“警伞”的案例。

    以海南为例,在对文昌市抱罗镇辖区一起特大赌场进行查处工作时,当地纪委监委敏锐地发现了市公安局原政委黄某某有“保护伞”嫌疑。对此,当地纪委监委迅速成立专案组,充分谋划,于2018年12月26日对黄某某采取异地留置措施,通过召开全市公安系统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利用“高压震慑+政策感召”的方式,使16名公安干警先后主动投案自首,这个特大赌场背后的“警伞”被掀倒。

    今年1月,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布了上饶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信州区原副区长,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祝少敏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消息显示,祝少敏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与社会人员结成利益同盟,大肆收受财物,充当不法分子“保护伞”,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破坏了当地正常社会秩序,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在浙江,2018年7月以来,该省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依纪依法查办杭州市滨江区以虞关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多名涉案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依法采取了留置措施。

    经查:杭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朱伟静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原总队长阮文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在安徽,3月27日上午,由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亳州市利辛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孙亚峰涉嫌受贿、包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

    法院一审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判处孙亚峰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追缴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而据《民生周刊》记者了解,该案系亳州市首例涉黑“保护伞”案件。

    履职不力助长黑势力蔓延坐大

    除了利用职权为黑恶势力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谋取巨额利益的“官伞”,以及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甚至收钱抹案,帮助黑恶势力逃避刑事打击的“警伞”,在一些地方还有个别党政领导干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行为,客观上成为助长黑恶势力蔓延坐大的“庸伞”。

    日前,由云南省个旧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一案,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该院受理的首起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在先后担任金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期间,明知该县三家寨采石场实际控制人刘某荣(已判刑)等人在金平县到处打杀,仍与其交往频繁,关系密切,滥用职权,违规为以刘某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经营的三家寨采石场谋利,充当“保护伞”。

    另据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消息:因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党委副书记王文生等人履职不力,对恶势力团伙主犯吴建涛及其成员操纵选举、串通投标、侵吞集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变相纵容,导致大量集体财产流失,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分别给予王文生等3人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树德务滋,除恶务本。”有评论认为,扫黑除恶要想“务尽”,关键在于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查处并撕开纵容、豢养、庇护黑恶势力的“官伞”“警伞”“庸伞”及其关系网,这是夺取这场专项斗争胜利的必由之路,也是民心所向。

    评论指出,如果不把各类“保护伞”连根拔起、扫除干净,一些暂时蛰伏、逃窜避风的黑恶势力就有可能死灰复燃,一些新的黑恶势力就有可能在“保护伞”创造的温床中滋生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取得的成果就会付之东流,造成前功尽弃。

较真碰硬 打掉黑恶“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