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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重点

□ 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 王艳芳 《 民生周刊 》(

    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分综合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和服务绩效评价(“服务评价”)。本文以综合评价为基础,在指标体系框架下,总结以下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内容及重点:

    1.政府购买服务的必要性:一是根据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划分,评估购买的服务是否在公共服务范畴内,是否应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二是结合购买目的,评估采用政府购买模式是否能够实现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等目标。

    2.购买主体组织采购立项及监管流程:主要包括项目立项、预算编报、组织采购、项目监管、项目验收结算等。

    3.承接主体的资质、能力及资源配置状况:需评估承接单位是否符合行业相关要求,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要求。同时评估承接主体在人员、设施等方面的资源配置。

    4.服务实施的管理:服务实施管理的评价主要针对承接主体在服务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中是否规范的情况。

    5.购买服务价格的确定及成本情况:现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少直接以财政拨款额度为限设定价格,缺乏理性依据。需在评价过程中重点考察承接主体是否根据行业特点及预算水平,制定合理的购买服务价格及定额标准,是否符合“以财养事,费随事转”原则。同时,将实施购买服务前后成本进行对比,评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是否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提高了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6.服务的产出和效果:政府购买服务产出主要从服务的数量、质量及实效进行评价。服务效果需根据具体项目特点进行评价,兼顾购买服务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结合社会群众对购买服务的总体评价等。

    7.对购买主体职能的转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当今政府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关键之一,购买主体职能转变的评估包括部门职能性质、范围等变动情况,购买服务后购买主体部门财政支出计划变动情况以及人员岗位职责性质、范围、数量的变动情况等。

    目前,我国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尚处于探索阶段,还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一是缺少科学、合理、专业的评价体系。二是缺少细化的评价流程要求规范。三是评估结果未能充分应用。同时政府购买服务还与事业单位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等密切相关,因此还需探究以下几点,首先是政府购买服务定额标准的制定,其次是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与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最后是对于评价结果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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