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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陪餐制”流于形式

作者 申国华(公务员) 《 民生周刊 》(

    别让陪餐流于形式。学校食品安全,既是一个长期工程,又是一个动态工程,所以,落实好“陪餐制”还需要科学有效的实施办法。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从4月1日起施行,规定首次明确了中小学、幼儿园“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

    “陪餐制”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的重要手段,作用不可或缺。但如果仅仅是对“陪餐制”作出一些原则性规定,缺乏刚性的实施办法,恐怕“陪餐制”会流于形式、走走过场。

    从工作上看,学校负责人的精力更多集中于提高教学水平上,毕竟这是社会衡量学校优劣的重要参考指标,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校领导即使陪学生就餐,精力无法集中于此,能发现多少问题,起到多大作用,恐怕都是未知。

    从专业上看,隔行如隔山,食品安全专业性强、要求高、涉及面广,仅靠学校负责人恐怕很难发现潜在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即使学校负责人对食品卫生有一些业余爱好,充其量只能算是“土郎中”。很多食品及其原材料是否符合健康要求、营养标准,别说是“门外汉”,就是食品行业的专家还需要通过仪器检测才能下结论。学校负责人陪餐,即使有心发现问题,履行监督职责,有没有发现问题的能力,还需要打个问号。

    从责任上看,陪餐不是学校负责人的分内事,也缺少责任追究机制。通常情况下,既然有要求,就要有约束或者处罚,否则难以长期坚持。以陪餐为例。陪餐过程中如果有问题无法及时发现,该如何处理陪餐的学校领导?毕竟从工作和专业的角度看,都不具备追责问责的条件。如果不追责问责,这样的陪餐又有什么意义?

    别让陪餐流于形式。学校食品安全,既是一个长期工程,又是一个动态工程,所以,落实好“陪餐制”还需要科学有效的实施办法。

    扩大陪餐范围。建议由校长陪餐制扩大为老师、校长共同陪餐,要求一定比例的教师和学校负责人每天陪餐,并及时做好记录,范围广了,发现问题概率自然会提高。

    吸纳专业人员。除按规定对食品及其原材料进行检查监督以外,需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吸纳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定期或者不定期到学校陪学生就餐。同时,要求学校后勤管理人员每天至少陪餐一次。专业性强的工作,让专业人士甄别,发现问题的广度和深度以及概率很可能就会不一样。

    压实监管责任。陪餐的目的主要是监督或者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所以要压实陪餐人的监管责任。通过压实监管责任,至少从时间、内容和效果上就会呈“递进式”提升。如:压实后勤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就容易倒逼其钻研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

    杜绝“陪餐制”形式化,需要做的工作可能还有很多,面临的困难还不少。但俗话说得好,“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政府、学校和社会等相关方面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立即整改,就能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为学生努力学习和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别让“陪餐制”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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