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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遏制变相“校园贷”

—访全国人大代表王馨

□ 《民生周刊》记者 郭鹏 《 民生周刊 》(

    近年来,随着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以高校大学生为贷款对象的校园贷款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迅速扩张。

    尤其是2014年以来,校园贷更是呈现出“井喷式”发展。校园贷原本是为大学生日常消费提供便利的一种金融服务产品,但随着一些不良校园贷的出现,校园贷的负面影响不断扩大,屡屡出现“学生因欠巨额债务跳楼”“裸跳”“被暴力催收”等事件。

    2017年,相关部委联合发文禁止校园贷,校园贷乱象得到了一定的遏制。而近一段时间,回租贷、培训贷、美容贷、求职贷等变相校园贷又有所抬头。

    那么,变相校园贷有哪些危害?又该如何为大学生筑起身心健康的防火墙?就相关问题,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新野鼎泰高科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馨。

    民生周刊:据您了解,目前一些新形式的变相校园贷都有哪些套路?

    王馨:确实都是套路,它们大多打着新变种的旗号,专门坑骗涉世未深的大学生。

    它们大多不设门槛,且办理手续便捷。大量网络贷款平台打着“申请便利、手续简单、放款迅速”的旗号,在客户准入审查上流于形式,学生只需在手机软件里填个表格,无需资质、担保或抵押,只要求身份证等简单的证件和读取手机通讯录,及掌控隐私信息即可发放贷款。

    同时,现在的变相校园贷套路日益隐秘且形式多样。虽然教育部明确表示“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但各类借贷平台推陈出新,十分隐秘。目前较多的贷款形式是回租贷、培训贷、美容贷、求职贷等形式。

    这些变相的校园贷通常是善于诱导并暴力催收。大量网贷平台以“零首付”“免利息”诱导学生贷款,接踵而来的是作为变相利息的“服务费”以及未及时还款产生的“滞纳金”。一旦逾期,贷款公司将会按照通话记录骚扰大学生的家人、朋友,甚至要求其不断续期、更换其他平台借款填窟窿,一旦学生无法偿还便进行恐吓和暴力催收,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

    民生周刊:有观点认为,这些变相校园贷,不仅会对大学生群体造成伤害,还会给我国金融行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您如何看?

    王馨:我同意这样的观点。校园借贷平台利用学生金融知识匮乏,钻金融监管的空子诱导学生贷款,导致学生陷入“连环贷”陷阱,利滚利致使学生无法偿还,躲债、逃债导致违法犯罪等极端行为屡屡发生,不仅毁掉学生前程,甚至导致轻生等严重后果,对学生身心造成巨大伤害。

    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社交媒体的发展,校园贷交易行为更加快速和便捷,同时颠覆了传统的信用模式,脱离了法律的规范和监管。银保监会、网信办、工商局和互联网借贷平台在日常监管面临法律空白和现实操作的失位,给不断壮大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巨大的隐患,威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极易对我国金融业的稳定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

    民生周刊:所以,打击变相校园贷,保障大学生健康成长十分必要。

    王馨:是的。当前,我国拥有3000多所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人数近4000万人,在校大学生人数居世界第一位。

    每个大学生都是家庭的希望,更是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力量。大学生群体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缺乏社会经验,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因此,全社会都应该要重视并保护广大大学生群体的健康成长。

    现阶段,大学生绝大多数都已经达到18岁的法定年龄,但由于金融财务知识的缺乏和风险识别能力的薄弱,他们很容易掉进不法分子设置的变相校园贷的“陷阱”之中。  

    民生周刊:事实上,针对近期全国性多发的变相校园贷行为,相关部门似乎一直在采取措施予以打击,但是为何屡禁不止?

    王馨:毋庸置疑,针对当前出现的变相校园贷,有关部门的确在严厉打击,希望为大学生筑起身心健康的防火墙。

    但是,校园贷和变相校园贷仍然在大学校园内层出不穷的关键原因,是违法的获利空间大、利润高,而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低。从现阶段已有的监管文件中来看,仅仅出现“高校”“发放贷款”等零星词语,尚未出现对校园贷的正式定义。

    定义与本质的模糊,为校园贷与变相校园贷的“生长”提供了温床。

    民生周刊:那在严厉打击和治理变相校园贷方面,您有何具体建议?

    王馨:变相校园贷的打击治理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需要这些部门共同参与,形成打击和治理的合力,才能把当前变相校园贷在校园内蔓延的趋势加以遏制。

    建议全国人大、公安部门、央行、银保监会、网信办等有关职能部门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强打击整治力度:

    一、加快互联网金融立法。目前,我国尚无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因而对于层不出穷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应对不力,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

    二、严厉打击违规放贷行为。针对利用低门槛放贷、贷款利息明显超过国家规定的互联网金融行为,相关部门应开展集中排查和严厉打击,对于恶意泄露个人信息、用暴力或强迫手段逼还款等的,应从刑法的角度追究责任。

    三、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提高互联网金融的门槛,严厉防止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金融从事违法行为。同时,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要严格把关,加强对其经济行为的审查和监管,确保其依法从事经济行为。

    四、鼓励更多的商业银行为学生提供风险可控的金融服务。为校园贷款设立合理的额度限制,根据学生的年级、地域、家庭等不同情况,提供分层次、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开发既能满足大学生消费需求,又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校园金融产品,并提醒大学生通过正规的途径贷款。

    五、加大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方式对广大学生开展理财知识、防骗知识教育,大力加强金融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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