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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盲目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

□ 《民生周刊》记者 郑旭 《 民生周刊 》(

    凡涉及到小规模学校撤并的,要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坚决防止因撤并而导致的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问题。

    “把握好底线要求,坚决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而产生辍学,这样才能妥善地做好撤并工作。”

    在教育部5月1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对于媒体关心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问题”,作出上述回应。

    乡村小规模学校通常是指在校生人数不足100人的乡村小学和教学点小规模学校,对于这类学校的撤并,吕玉刚表示,要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并且应该有适当的过渡期。同时,还要严格履行撤并方案制定、论证、公示等程序,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

    他强调,对已经撤并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由于当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要按程序恢复。

    “小体积”与“大存量”

    《民生周刊》记者获悉,当天的这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对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 (下称《指导意见》)予以解读,并介绍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在提问环节中,有媒体提出:此前,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撤并导致一些地方的学生上学困难,甚至出现辍学现象。根据最新公布的《指导意见》,教育部门将如何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吕玉刚认为,乡村小规模学校的产生,有非常复杂的原因。

    “第一个是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农村人居分散。第二个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有一些农村的人口加速了向城市的流动。第三个是教育自身的原因,目前县域内城乡学校之间教育质量还是不平衡,这也是造成学生向城镇流动的重要原因,也是造成乡村小规模学校增多的一个原因。”他向在场的媒体解释说。

    事实上,根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有农村小规模学校10.7万所,其中小学2.7万所,教学点8万个,占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总数的44.4%;在校生有384.7万人,占农村小学生总数的5.8%。

    也就是说,乡村小规模学校虽然“体积”小,但“存量”却很大。

    撤并不是“一刀切”

    “小体积”与“大存量”是乡村小规模学校现状,进行步调统一的撤并也许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从此次新闻发布会所传递出的信号看,这类学校的撤并原则并非“一刀切”,而是要考虑多个“参照物”。

    吕玉刚表示,解决好这类学校已有的问题就要把握一个原则,即学校的布局。

    在他看来,“布局”既要有利于为农村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要符合这个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方便孩子就近入学。在这个过程当中,既要防止过度撤并造成学生的过度集中,同时也要避免产生新的“空心校”。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对过去的学校布局规划要进行完善,进行调整,充分考虑本地人口分布的情况、地理特征、交通状况、学生流动情况等方面因素,实事求是地制定一个专项布局规划。

    在这个布局规划当中,要做好两个统筹,一个统筹是城镇和乡村学校布局的统筹,另一个统筹是在乡村三类学校的统筹:乡村小规模的学校、传统乡村完全小学、寄宿制学校。

    对此吕玉刚表示,要在人口比较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设置,或者是与相邻的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地处偏远生源较少的地方,应设置低龄学段的小规模学校,在乡镇设置寄宿制的中心学校。

    他强调:“撤并原则上只针对生源极少的小规模学校。”

    让“神经末梢”有质量地活跃

    其实无论是乡村小规模学校,还是乡镇寄宿制学校,《指导意见》所涉及的这两类学校均为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教育体系的“神经末梢”。它们在服务农村最困难群体、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创造公平的受教育环境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党和政府采取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不断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两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然而受历史、地理等多方面因素制约,两类学校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办学条件相对较差、师资保障不到位、校园文化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全面加强建设,提升育人质量。

    为此,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基层调研、借鉴国际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指导意见》,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已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

    “《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我们解决义务教育问题、补齐农村教育短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重要的契机,能否进一步振兴农村教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出一份合格的农村教育答卷,这个文件的贯彻落实十分关键。”吕玉刚强调。

    他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抓好布局规划,督促各地以县为单位制定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并按程序报省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还要抓学校建设,督促各地完善两类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教育部已经明确要求全面改薄资金向两类学校建设倾斜,将督促各地加快建设进度,力争2019年秋季开学前两类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

    不仅如此,吕玉刚还表示,教育部正研究制定《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农村学校为重点,进一步创新教学方法,加大信息化教学应用力度,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和教学成果应用,完善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机制,提高教育质量。

    “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强督导检查,将两类学校一并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已通过基本均衡评估认定的县区接受督导复查时应把两类学校纳入其中,就是把两类学校作为基本均衡认定和优质均衡认定的重要内容。”吕玉刚强调。

不得盲目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