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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需法治护航

严碧华 《 民生周刊 》(

    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推动农村和农业现代化,让农民过上文明富裕的美好生活。

    从当前实践看,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尽快完善法律规章,让法治护航乡村振兴,十分迫切。

    譬如,在一些地方,协议约定的土地流转30年,一些农民朋友看到投资经营者利润可观,就反悔了,以流转价格低为由,要求取消协议;也有一些投资经营者,找各种理由,不按协议约定,按时给农民流转费。随着类似案例的增多,如处理不及时,将影响乡村振兴的正常节奏和健康步伐。

    凡此种种,凸显了双方缺乏契约精神、守法意识。所以,有必要关注农民以及投资经营者,增强契约精神和合同意识。而最根本的解决之道,还是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建设法治乡村”,“法治乡村”首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强调通过法律手段,既维护农民权益也维护投资经营者权益,从而实现各方利益主体的互利共赢。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制定乡村振兴法有明确论述。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又修改有关法律,授权一些地方拥有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权力。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肖迪明认为,这些举措为地方出台有关乡村振兴方面的法律法规提供了根本遵循,各个地方可以根据本地的乡村振兴发展需要,尽快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不久前,在一次关于乡村振兴的会议上,肖迪明呼吁:乡村振兴,法治保障很关键。

    肖迪明曾经是一名法官,在审理涉农案件以及和老乡交流时,他发现: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下,土地是农民生存、农村稳定的最重要生产资料。但土地是有限的,如果仅仅靠耕地,致富比较难,所以,农民要想致富,就要离开土地。但让农民彻底告别土地,也有个稳定的问题。所以,通过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发展,是解决“三农”既稳又富的好办法。这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

    实现乡村产业兴旺,需改变农业生产结构,也就是农业也需要供给侧改革。实现农业供给侧改革,需要更多的资本、技术、人才流向农业、流向农村。比如基于互联网的农业产业的发展模式,也就是产业创新发展,肯定就要突破原来的条条框框。以法制和法治,保障乡村振兴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保障乡村振兴总体目标的落实。

    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需要法治护航,而生态宜居、乡风文明和治理有效更需法治保障。

    笔者注意到,近年来,许多地方农村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钢筋水泥房取代了土坯瓦房。但是,也存在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由于乡村建设规划法律法规的缺失,一些农村新建的房子,总体看杂乱无章,深入看,生活配套不全、功能缺失,要达到生态宜居,还需要花大力气进行改造。

    从某种意义上看,生态宜居对应的是硬环境,而乡风文明对应的是软环境,硬环境需要生态环保方面的法律约束,而软环境需要保留好的传统,破除陈规陋习。达到这些目标,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乡村振兴需法治护航